被告不同意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其他法律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目的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强迫对方通过起诉离婚同意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是离婚判决的法律原因,离婚判决的法律原因,又称离婚判决的法律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
1、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主要有: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和债务情况的材料;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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