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12:54 163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标准

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3、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建设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索赔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6-30
    441人看过
  • 建设单位欠工程款引起的建筑施工合同违约纠纷
    这种类型案件,被挂靠单位、挂靠的施工队系债权人,但被挂靠单位是名义债权人,施工队是实际债权人。订立建筑合同的双方是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依据合同向建设单位主张债权,是理所当然的,至于挂靠的施工队负责人能否以个人名义主张债权,这在实践中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种观点认为施工队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个人不是订立合同的一方,不能允许施工队负责人个人主张债权,若允许个人以施工方名义主张债权,因为个人不具备建筑施工资格,则涉及到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施工队个人只能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主张权利或向建筑公司主张权利。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只要查清施工队确属于挂靠性质,施工队个人可依据施工合同主张债权,因为施工队负责人个人投资、个人组织施工,个人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享有请求权,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的
    2023-02-17
    4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怎么办?
    一般我们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都会双方协商后约定违约责任,但是有时候也会出现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甚至可能出于信任等原因未约定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情况。在后期出现违约情况时,便不知道如何处理,特别是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承包人拖延交付工程的情况较为常见,给发包人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带来许多麻烦。如果建筑工程合同中无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竣工,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解决: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
    2023-05-01
    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定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种依法保护发明创造者利益的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激励发明创造的良好机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发明创造者权益,促进本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也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这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于石油化工等技术和资金密集型工厂建设项目,必需整合投资、技术、设计、施工等四方力量,通过投资方出资、技术所有者许可技术、设计方设计、施工方实施,建设工程才能得以完成。尽管建设工程功能、质量、工期是各方追求的目标,但同样令各方关注的就是对现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施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以及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应承担责任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于成果的完成单位所有,而不能用“合同优先原则”加以改变。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知识产权约
    2023-06-04
    165人看过
  • 工程建设合同付款方式
    1、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2、阶段付款: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3、竣工后一次结算: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中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
    2023-02-22
    337人看过
  • 工程建设年度借款合同
    年度编号:_________项目级别:_________立合同单位:_________(简称借款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
    2023-06-10
    45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还会有效吗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除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外,其他条款均无效。但已实施的且质量合格的(包括工程实体,措施,材料设备等)应参照原合同相应条款协商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024-04-30
    126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应当为具备适格的主体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等。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以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监理,一般应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但是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规定了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属于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必须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则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
    2023-05-03
    436人看过
  • 如何合理约定建筑施工合同的违约金条款
    一、如何合理约定建筑施工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合理约定建筑施工合同的违约金条款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
    2023-09-17
    134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还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违约条款还有效。一、合同无效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无效。所谓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即从来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那么违约条款,属于合同约定条款,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当然也就没有发生效力的基础,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条款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二、民法典中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有效吗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违约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
    2023-02-23
    37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1本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合同文件包括_____;1.1.2.3本合同中发包人代表是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1.1.2.5本合同中项目经理是________,职务为________.1.1.2.9本合同中监理人是________,发包人对其授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10总监理工程师是________;1.1.2.11本合同中造价咨询人是________,发包人对其授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语言文字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外,当事人特别约定本工程适用以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合同文件的优先
    2023-06-09
    313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
    一、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一些长期有建设工程发包业务的单位(如房地产公司)或大型建设项目,需要签订较多工程或标段的合同,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通用合同条款,然后针对不同标段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用合同条款。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二、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条款1、工程范围,包括工程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和相关的工程项目。2、建设工期,每个项目的预期建造时间及分期预算。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4、工程质量,工程建成想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
    2021-11-08
    11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条款:承包范围及条件条款
    一、承包范围条款对于发包人而言,承包范围决定着合同的标的,即发包工程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对于招标发包的工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时,不得约定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载的内容不同的承包范围。对于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旦确定,发包人不能轻易增加或缩减,否则,或者构成违约,或者构成协商变更。另外,《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因此,发包人不能将本可以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分解成若千部分,并发包给数个承包人。对承包人而言,承包范围是其确定工程造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能否盈利等事项的基础,因此,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会重点关注工程范围,并会综合考虑工程范围、工期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投标,以及如何编制投标文件等事宜。中标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所载的工程范围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如发包人在中
    2023-04-12
    326人看过
  • 自建设工程中是否有口头约定合同?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有效。建筑工程有证据证明存在口头合同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无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无证据证明口头合同存在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无效。一、口头合同的生效标准是什么?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口头合同在达成口头约定的内容后,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口头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二、口头协议有证人是否是有效的口头协议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是有效的。有效的情形:1、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4、
    2023-03-19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1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标准:如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有约定则按所约定的数额和方法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损失方所受实际损失计算。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违约金的几种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3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标准:如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有约定则按所约定的数额和方法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损失方所受实际损失计算。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 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方案在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5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
    • 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付款方式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3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候还是会出现纠纷。那么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付款方式有哪些?
    • 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条款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14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约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也可以综合实际损失情况进行支付;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约定是什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