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决定书可以不送达当事人,现行法律法规对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尚无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虽然不批捕决定书不会送达给受害人,但受害人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及时了解案情的进展,另外就是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话,必须要在不批捕决定书当中告知不予批捕的法律依据。
一、对嫌疑人不批捕是否会判缓刑
对嫌疑人不批捕的不一定会判处缓刑,对嫌疑人不批捕与判缓刑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不逮捕只是说明嫌疑人有特殊情况,最终是否判处缓刑还要看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判缓刑的条件是:缓刑只能适用于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强奸案的检察院受贿不批捕不受理怎么办
强奸案中,证据确凿,但是检察院受贿不批捕的,受害人可以到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到纪律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可继续对案件进行侦办,落实案情和证据后可重新申请批捕;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捕决定错误的,可要求检察院说明并进行重新审查,也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核。
三、行政处罚决定错误如何纠正
一、编号、字迹、日期、等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二、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如果发现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三、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四、事实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我们执法部门是可以重新调查取证,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这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的精神的。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我们执法部门是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的,即使收集了证据也是无效的,但主动进行纠错却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要求的。五、程序出错。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或对责令整改未到期就处罚提出异议,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六、管辖错误。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我们虽然无权处理该违法行为,但不表示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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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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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书是否可以当时放人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1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八十二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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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批捕书是给当事人自己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6是,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发放。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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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和不给予批捕有何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存在“不予批准逮捕”问题。对此,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和第八条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逮捕。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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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检察院做不批捕决定程序复杂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4公安局先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申请检察院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