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1)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以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或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确定、维持和变更商品价格,以高于或低于在正常状态下可能实行的价格来销售其产品;
(2)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使得消费者应当享有的部分福利转移给垄断厂商;同时也妨碍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对竞争构成实质性的限制。
2、差别对待
(1)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就其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给予明显区别对待的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是价格歧视。
(2)卖方对购买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买方要求支付不同的价格,或买方对于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卖方要求不同的价格,从而使相同产品的卖方因销售价格不同或买方因进货价格不同而获得不同的交易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
(3)同一产品的不同批发价会直接影响到零售价,不同的零售价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
3、强制交易
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采取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迫使其他企业违背其真实意愿与之交易或促使其他企业从事限制竞争的行为。
(1)强迫他人与自己进行交易;
(2)强迫他人不与自己的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3)迫使竞争对手放弃或回避与自己竞争等等;
(4)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4、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拥有经济优势的一方利益自己的优势地位,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行搭配销售购买方不需要的另一种商品或服务,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1)搭售的目的是为了将市场支配地位扩大到被搭售产品的市场上,或妨碍潜在的竞争者进入这个市场。
(2)搭售的好处:将关联商品一起销售能够节约成本和开支。
在出售机器和设备的时候,特别是在出售高科技产品的时候,生产商或销售商要求购买者一并购买他们的零部件或辅助材料也常常是合理的,这有利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或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商品的声誉。
(3)判断一个搭售行为是否合理应当考虑的因素:
搭售是否是出于该商品的交易习惯;
被搭售的商品若分开销售,是否有损于商品的性能和使用价值;
搭售企业的市场地位。
(4)对搭售行为的评价:
法律禁止的搭售首先是一种不合理的安排。如果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要求买方购买一定的配套产品不应当属于禁止之列。
违法的搭售行为必须具有严重的反竞争效果,即通过搭售会加强企业在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从而给市场竞争带来显著的不利影响。
在识别一个搭售行为是否具有反竞争性时,应当考虑搭售企业的搭售目的、市场地位、相关的市场结构、商品的特性等许多因素。
5、掠夺性定价
掠夺性定价又称劫掠性定价,是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或多个经营者为排挤现有竞争对手或阻止新的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以维持其垄断地位,无正当理由地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持续销售商品,并且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市场以后又规定垄断价格的行为。
6、独家交易,又称排他性交易
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一切经销商在特定市场内只经销自己的商品,不得经销其他企业的同种或同类商品,包括经销商只向制造商独买、制造商只向经销商独卖。
(1)有利于效率的因素:
能使制造商和经销商长期稳定供销渠道,降低交易成本;
使经销商从事单一的或固定的商品的经营,从而集中力量促销;
可以提前开展促销活动,增强一定的竞争效果。
(2)限制竞争的性质:
会阻止其他制造同类产品的制造商进入市场,也会限制经销商的营业自由而损害效率;
对于消费者来说,因为供货渠道狭窄,选择的余地相应减少,同时由于同一层次上销售同一商品的经营者之间缺乏竞争,销售者产生垄断地位对消费者的利益可能产生损害。
7、拒绝交易
拒绝交易又称抵制,是指占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拒绝向其购买者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其典型的行为是拒绝供货。
8、限制转售价格
维持转售价格又称维持转售价格垂直固定价格,是指供应商确定销售商向客户转售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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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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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起诉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5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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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第5条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实施下列限定交易行为:(一)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二)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三)限定交易相对人不得与其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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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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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表现形式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0表现形式(1)在工地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设施工中的设置的临时加工车间、修配厂、搅拌站、预制厂、材料堆厂、运输道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用地,工程建设过程的取土弃土用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用地使用的土地等上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2)在地质勘察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察,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进行勘察勘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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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行为范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2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通过下列方式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一)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二)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三)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四)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继续与其进行交易;(五)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在认定前款第(五)项时,应当综合考虑另行投资建设、另行开发建造该设施的可行性、交易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