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承包经营收入不等同于工资收入
单位改革改制,员工下岗、转岗、分流劳资关系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企业提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支付员工的补偿金到底怎么算?承包经营的提成能算作补偿金的基数吗?本期案例,法官将给你答案。
「案情」
宋先生是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经营分公司职工。2001年3月,宋先生为参与承包经营该公司地下车库,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期为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协议中还规定: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继续履行原承包经营协定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002年3月,承包协议继续履行期间,因经营发生重大调整,分公司要解除与宋先生的劳动合同。3月2日,公司制定《职工转岗、分流宣传提纲》(下简称《提纲》),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为标准,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进入社会就业有困难的可给予适当补助,对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可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
并且提出买断工龄的三项优惠措施:
1、困难家庭补助;
2、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加700元;
3、签约费1000元。
2002年3月17日,宋先生和公司签订确认书,确认双方劳动合同于2002年3月31日解除。但是,宋先生对公司给予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表示异议。
「分歧」
一、补偿金基数怎么算。宋先生认为,承包经营收入应当作为工资,所以他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月平均工资是2100元,按公司《提纲》规定,月平均工资外加700元,按其24年工龄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6.7万元。公司则认为宋先生每月收入为风险性补偿收入,不是工资,不能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应以企业平均工资为经济补偿金基数。
二、7万元是否都属于经济补偿金。
事实上,宋先生于2002年3月28日收到原告支付的经济赔偿7万元。公司认为这7万元就是与宋先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宋先生认为这笔钱包括了一次性困难补助费、签约费等等其他性质的补助,不仅仅是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中,只有3.5万元才是公司赔偿他的经济补偿金。
「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宋先生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工资收入不明确。承包收入不应计入补偿金基数。因为双方提供的月平均工资都不确切,根据有关规定,应该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80元为基数计算原告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法院认为,宋先生在2002年3月17日签订的确认书中确认3月28日收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万元,故法院认定7万元全部为协商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终法院驳回了宋先生的诉讼请求。
特别提醒
承包经营收入不计入经济补偿金基数浦东新区法院郭蓉芳法官:承包经营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机制,它按照确定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确定承包经营者与发包人的分配关系。承包收入包括经营成本、承包期间的留利等,是经营性收入,因经营风险而具有不确定性。而工资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代价,计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企业的经营风险无关。因此,承包经营收入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同的,不等同工资性收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宋先生承包经营地下车库,具有劳动者和经营的双重身份,但原告和被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处置双方劳动关系的范畴,不受承包经营协议的约束,双方应以以往的劳动权利义务为基础处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
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缴纳营业外收入?
449人看过
-
厂房拆迁基金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156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的国营企业所得税问题
499人看过
-
营改增后企业拆迁补偿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问题
68人看过
-
小规模纳税只要有收入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342人看过
-
单位企业拆迁缴税问题探讨
435人看过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补偿数额标准: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更多>
-
拆迁补偿收入企业所得税缴纳,具体规定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0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
-
交企业所得税是按利润缴纳还是按收入缴纳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企业所得税是总的来说是根据企业的“利润总额”(即“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缴纳的。但会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如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经费、广告费等多项指标有所调整。
-
房屋拆迁补偿费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划,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未按上述转移收入重置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转移收入用于购买
-
抵减的增值税是否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2抵减的增值税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 一、财政性资金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