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35:47 155 人看过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一、原始股和股权的区别

原始股和股权的区别是,原始股一般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所拥有的股份,而股权是拥有股份的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利。股权可以是最开始出资的股东享有的,也可以是公司发行新股或者新增注册资本时,加入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

二、设立公司申请名称需要文件有哪些

设立公司申请名称需要文件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文件。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三、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3.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包括迟延出资、瑕疵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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