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要审查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0 12:59:41 226 人看过

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要审查的内容为:管辖范围、起诉书的内容、证据材料、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被害人的信息、辩护人的相关内容、手续诉讼文书。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要审查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后要公告哪些内容
    1、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以内对下列事项予以公示:(一)罪犯的姓名、年龄等个人基本情况;(二)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三)罪犯历次减刑情况;(四)执行机关的减刑、假释建议和依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七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以内对下列事项予以公示:(一)罪犯的姓名、年龄等个人基本情况;(二)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三)罪犯历次减刑情况;(四)执行机关的减刑、假释建议和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一、限制假释的规定是什么?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
    2023-03-13
    85人看过
  • 检察院应当对和解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1、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2)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数额与其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能力是否相适应;(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是否符合社会公德。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七条一、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
    2023-02-07
    308人看过
  •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要审查多久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阶段最快可为3-10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2023-04-15
    245人看过
  • 法院在审理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时,需审查哪些要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虚假陈述是否属于作伪证虚假陈述可能会涉嫌作伪证。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
    2023-07-14
    359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一审审查的有哪些内容和方法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5.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主要证据”包括:(1)起诉书中涉及的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2)同种类多个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如果某一种类证据中只有一个证据,该证据即为主要证据;(3)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防卫过当等证据;6.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
    2023-06-14
    438人看过
  • 刑事审判庭受理哪些案件
    刑事审判庭受理的案件刑事审判庭受理各种违反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案件。我国刑法规定,各种刑事犯罪共有10类、413种犯罪及罪名。这些犯罪,都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依法审判。相关知识:刑事审判庭基本解释:1.亦称"刑事法庭"。省称"刑庭"。2.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组织机构。词语分开解释:刑事:1.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审判庭:①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性质案件的常设机构。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其负责人称为庭长、副庭长。②为审理每一个案件而成立的临时性的审判组织。有独任制的审判庭和合议制的审判庭。后者的负责人称为审判长。延伸知识:经济犯罪案件是犯罪案件,刑事案件,所有是由刑庭审理;如果是经济类的民事案件才是在民二庭审理,该庭主要审理商事案件。经济犯罪,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法院各个庭分别为:一、立案
    2023-06-14
    14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怎样审查
    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怎样审查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进行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二、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是指法院依照审判职权,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启动再审。关于法院的这项权利,司法实践中争议一直很大,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依然保留了此条。依据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
    2023-06-19
    285人看过
  • 醉驾检查院审查内容有哪些?
    通常来讲,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数量比较少,但是,越是以少量的证据来证明一个特定的事实,并要求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就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的证据审查除要遵循各类证据的一般审查方式、方法外,还需要对其中的特定要素进行重点审查,以确定该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资格,进而考察其证明力,以及在证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上述问题涉及证据审查顺序,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证据审查顺序对证据审查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刑事案件的办理要求全面审查证据,作为一名案件承办人不可能只审查部分证据,或者只审查部分证据就评价案件事实成立与否。其实不然,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确实应当遵循审查顺序,相对而言,应当首先审查血样提取登记表和鉴定意见。一、构成醉驾面临什么法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
    2023-03-29
    181人看过
  • 法院受理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法院受理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内容有:1.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的条件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适用《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规定内容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限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三、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后果超过诉讼时效不一定会驳回起诉。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
    2023-06-23
    33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案件审查内容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案件开庭流程刑事诉讼开庭流程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2023-08-05
    20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都有哪些内容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023-08-15
    197人看过
  • 法院对公诉案件证据需查明哪些内容
    1、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部随案移送:(1)、未随案移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2)、人民检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一、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哪些1、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食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2、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3、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
    2023-03-29
    28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内法院不受理
    刑事诉讼超过追诉时效的法院不受理。如果已经立案了或者是没有立案但是在追诉期内的,刑事诉讼无论几年法院都会受理;如果没有立案,过了犯罪追诉期的,法院不会受理。《刑法》明确规定了在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案件追诉期多长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下:1、刑事案件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已报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无论抓到时距发案时有多远,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
    2023-07-28
    156人看过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材料标准如下:1、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一)律师事务所函;(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2、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一)是否申请回避;(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3、
    2023-02-18
    17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审查刑事案件立案都要查什么内容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8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后多久受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05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需要审查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9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阶段最快可为3-10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
    • 法院可以审理那些案件法院哪些案件不能受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相关法律解答你的问题法院哪些案件不能受理回答如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
    • 法院受理审查起诉民事案件要多长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4
      审查起诉的民事案件需要一个月左右,重大案件或者复杂案件一个月内无法完成的案件,审查期限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结案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