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股东撤资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54:07 139 人看过

《公司法》对股东抽逃资本有何规定?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抽逃资本,因为股东一旦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即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随意抽逃。股东抽逃出资,构成抽逃出资罪。股东撤资只有两种方式:

<1。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但破产时没有人愿意接受股权,所以这种方式基本不可行。另一种方式是减少注册资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这取决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对股份转让也作了以下限制:。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有股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作为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也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抵押物。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转让期”内不得转让其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制的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以解散。

最后,如果公司出现严重困难,继续经营,损失会进一步扩大,小股东也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但他们应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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