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监督是否受到社会舆论的制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1 08:00:07 171 人看过

我国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方面。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而社会监督则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这些监督作用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监督的有以下三个方面: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以及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哪种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哪种监督?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同类型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的监督,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司法活动的监督,属于司法监督。因此,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司法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司法监督。民主监督是指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进行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指政府部门内部对自身权力行使的监督;司法监督是指司法机关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监督。这些监督方式共同构成了对政府权力行使的全面监督体系。

《中国共产党纲领》第四条党员派到其他地区工作或到党外进行活动,必须受当地党的执行委员会最严厉的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轨女方离婚的判定是否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
    2023-07-08
    440人看过
  • 强奸和吸毒罪的判决是否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
    强奸又吸毒的话,按照强奸罪量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奸妇女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强奸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会加重处罚。如果是强奸情节恶劣的、多人的或者是轮奸的,那么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猥亵和强奸的区别猥亵和强奸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猥亵罪。2、犯罪的对象和侵害的客体不同。猥亵的行为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妇女。猥亵侵犯的是他人的性羞耻心,即行使猥亵行为时,受害人由于被猥亵,产生羞耻的心理。而强奸是严重侵犯性权利的行为。3、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
    2023-07-03
    433人看过
  • 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
    近年来,随着舆论监督作用的日益凸现,媒体因舆论监督被诉侵权的现象也屡屡发生,且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媒体或记者败诉率一直居高不下。这不仅影响了舆论监督的效果,也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如何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有效防范新闻侵权,避免新闻官司,已成为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课题。结合自身体会,笔者认为,新闻工作者在实践中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关、把好度。一、提升法律意识,充分尊重他人权利。新闻侵权,是因新闻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义上的新闻侵权,包括侵害人格权、著作权等;狭义上的新闻侵权,专指侵害他人名誉权等人格权。从某种意义上讲,目前新闻侵权案件的增多,是人们权利意识觉醒、法律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它反映出社会对新闻媒介的监督与制约日趋规范和完善。新闻工作者应当认识到,尊重法律、依法办事,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法治社会里,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没有特权,其一切活动都应当符合社会法
    2023-06-07
    269人看过
  • 舆论监督有哪些意义
    法律综合知识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4-05-16
    77人看过
  • 网络舆论监督的实践与创新
    以下是如何进行网络舆论监督的方法:要对网络舆论监督有全面正确的认识,不断规范和引导,规范和完善,建立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和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最佳手段。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和评价。它的形成取决于互联网的各种功能。网络舆论监督谨防侵犯隐私权从网民参与调查云南“躲猫猫”事件,到抽“天价烟”的周*耕被判刑……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舆论监督也应依法进行,网络调查不能取代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日前表示。随意个人道德审判超出正常监督范畴“正当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权力正当行使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肯定地说。这位负责人称,一些网民出于
    2023-07-11
    273人看过
  • 制造社会舆论犯法吗
    制造社会舆论、造谣、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网络造谣怎么判网络造谣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网络上别人造谣你名声怎么办如果他人恶意毁坏名声,造谣说坏话,直接影响到个人名声的,可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建议收集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三、谣言会判刑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
    2023-03-05
    125人看过
  • 如何进行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它的形成是依赖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而实现的。应当对网络舆论监督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并且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使其规范和完善,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最佳手段。网络舆论监督谨防侵犯隐私权从网民参与调查云南“躲猫猫”事件,到抽“天价烟”的周*耕被判刑……网络舆论监督在揭露渎职腐败行为、谴责道德缺失现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舆论监督也应依法进行,网络调查不能取代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日前表示。随意个人道德审判超出正常监督范畴“正当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权力正当行使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肯定地说。这位负责人称,一些网民
    2023-07-29
    357人看过
  • 推动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媒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积极推动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曹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专门机关,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重要主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是重要推动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接受新闻媒体对检察工作的舆论监督,要更加及时全面地提供信息支持,努力汇聚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正能量,更好地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3-04-24
    382人看过
  • 舆论监督的对象:政治权利还是民众?
    时效性。舆论监督以其时效性而对政治权力主体具有强大的威慑力,曾经被马克思形象地称为“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加强舆论监督制度建设,至少有三方面的制度建设需要加强:要有保障性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开展舆论监督的制度要求、保障措施。规范性方面的制度建设,重点明确界定舆论监督的定位是什么、范围是什么、途径和程序是什么;要加强导向性方面的制度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相统一。官员对舆论监督应保持宽容郑昀的这条微博引发巨大关注,并经数百人转帖、评论。如果经查实郑昀发布的这一消息并不属实,他和追捧这一消息的转帖者、评论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周玉忠表示引用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他认为,作为一名负责处理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重大公共事件的政府官员,正遭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强力监
    2023-07-04
    134人看过
  • 法家视点:舆论监督法制化昆明破冰
    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应当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等,成为该《条例》备受关注和赞誉的亮点,不仅在昆明,在全国都引起关注。许多人士认为,昆明市将保护新闻舆论监督列入地方法规,是一个破冰之举。但一位司法界人士说,虽然政府在透明行政、慎用公权力的自我约束之路上做着各种努力,但是许多官员是爱面子的,该条例能否贯彻执行并取得效果,还有待实践和观察。
    2023-06-08
    97人看过
  • 论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舆论监督权之关系
    在一个民主的法治社会,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有它的功能和价值。在我国,两者的冲突是随着对表达自由与审判公开的强调而带来的必然结果。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也是在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本文论述两者既有一致的价值追求,又呈现一定的冲突关系后,提出正确划分媒体的表达自由和法官的公正独立的审判之间的界线,从而构建两者的平衡点。关键词:司法公正独立审判权表达自由舆论监督权新闻媒体因其职业发展的特点与需要,对于法院的事务往往有超乎异常的兴趣。掌控社会重大传播资源的新闻媒体对于未结案件的散播,造就强大的舆论价值倾向极其容易形成有效的新闻审判,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不小压力。近年来司法与传媒之间的唇枪舌剑屡见不鲜。在一个民主的法治社会,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有它的功能和价值。在我国,两者的冲突是随着对表达自由与审判公开的强调而带来的必然结果
    2023-06-06
    330人看过
  • 官员对舆论监督应保持宽容
    郑昀的这条微博引发巨大关注,并经数百人转帖、评论。如果经查实郑昀发布的这一消息并不属实,他和追捧这一消息的转帖者、评论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周玉忠表示引用了《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他认为,作为一名负责处理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重大公共事件的政府官员,正遭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强力监督与质疑,这正好说明了我们社会的巨大进步。作为一名公众人物,需要对此保持更高的宽容度,以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同时,周玉忠也指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相关条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他认为,公民网上发帖、回帖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不受法律追究。公民在网上跟帖和发表评论,并无向相关网站及发帖人核实之法定义
    2023-04-24
    491人看过
  • 猥亵幼女罪的判决是否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影响?
    猥亵幼女罪法条并没有直接规定判多少年,只规定了参照强制猥亵罪从重处罚。强制猥亵罪一般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猥亵幼女罪判多少年还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予以确定。非直接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也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强奸猥亵幼女罪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两者之间有存在包含关系,奸淫幼女罪已并入强奸罪,但在定义上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
    2023-07-01
    70人看过
  • 浅谈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人身权保护
    近来,接连听到记者在采访中人被殴打、采访器材被毁坏的事件。为此我不断思考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人身权如何保护?有的同志呼吁,新闻法应该赶快出台,有了新闻法,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种观点可以说只说对了一部分,特别是对记者被打这类问题,新闻法是管不到的。为什么呢?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新闻法,不管这部法律的部门法性质如何,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义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特别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问题,新闻法是从积极的方面保护的,即新闻工作者有什么样的权利,这部法律需要明确规定。如果新闻工作者在采访中被打了,新闻法是不管的,哪部法律管呢?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记者在采访中被打,打人者触犯了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要受法律制裁。记者被打,伤害记者的人触犯的是刑法哪一条款呢?这就很值得研究了。有两个条款可供选择。第一项条款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05
    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舆论监督体现舆论监督规定的意义主体体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3
      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基石: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是确保司法权依法和公正行使的有力手段;而司法作为重要的社会调节机制,则是保障社会正义和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和谐共存,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但在当前我国特定的社会形势与政策框架下,正常的舆论监督经常畸变为阻碍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舆论审判:通过媒体和网络
    • 什么算舆论监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却具有一种精神的、道德的力量。
    • 舆论监督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
    • 舆论监督到底有什么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拥
    • 舆论监督如何解释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6
      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