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34:10 62 人看过

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

(法办﹝2011﹞159号)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主要理由是: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仅指物质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同时,刑事犯罪造成财产损失与单纯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损失在应当赔偿、能够赔偿以及法理上存在明显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对附带民事案件与单纯民事案件不应适用同样赔偿标准。

(2)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被告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非常贫穷,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可供赔偿,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判其高额赔偿,必定要打法律“白条”。由于无法得到实际执行,既影响裁判的权威,更常常引发其他问题,法律与社会效果均无法保障。

(3)简单套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的数额标准高达十几万、二三十万元,常常使被害方对巨额赔偿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一旦被告人不能足额赔偿,就认为其没有悔罪诚意和表现,导致民事调解根本无法进行,并进而在刑罚诉求方面坚决要求对被告人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甚至以缠讼、闹访相威胁、要挟,严重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4)高额赔偿表面上看似乎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有的学者和部门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应与单纯民事赔偿执行统一标准的主要考虑,但由于刑事案件被告方实际赔偿能力很低,甚至没有,而被害方“要价”又太高,导致实践中许多被告人亲属认为,与其东借西凑代赔几万元被害方也不满意,索性不再凑钱赔偿,结果造成被害方反倒得不到任何赔偿。命案中这种情况尤为普遍,直接导致的结果是被害方的境遇更加悲惨,既不利于被害方权益的切实维护,也不利于社会关系的及时修复。

(5)解决这一问题应当立足实际,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严格依法审判,并着眼于案件裁判的实际效果,促进社会和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样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被广泛运用,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制度,是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廉和对抗性弱的特点。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调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调解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根本不能赔偿。执行难不仅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了法院判
    2023-06-01
    169人看过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1、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发生的刑事责任。2、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
    2023-04-20
    435人看过
  • 赔偿范围解析:故意伤害刑民附带诉讼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
    2023-07-07
    2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附带赔偿问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吿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解及适用2012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自2013年1月1日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其中,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解释有27条,较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98)中的19条增加了8条,该《解释》更加具体。《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的提起、起诉条件、赔偿范围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及《解释》规定,谈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理解和适用。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阶段及处理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2023-07-03
    42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
    (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刑诉解释》第九十九条,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影响着赔偿数额的确定。实际上,除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外,被告人即使暂时无力赔偿,也并非永远无赔偿能力,且审查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是执行阶段解决的,不属审理法官该查的事实,如以无赔偿能力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实际上剥夺的原告的胜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故应根据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全部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不必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这样既保证被害人的胜诉权,也符合民事案件审理、执行的一般规律。(二)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不影响赔偿额的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
    2023-06-13
    33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不包括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赔偿如下:1.各种合理费用(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2.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
    2023-05-22
    376人看过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来自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他们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仍需做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5)参加法庭调查;(6)参加法庭辩论;(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8)可以撤诉,也可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附带民事诉讼案如何调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与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大多数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以调解得以解决。笔者所在基层法院,2006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4件,调解结案60件,调解结案率为93.75%;被害人求偿金额236.73万元,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216.016万元,实际获赔率91.25%。这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而且因为民事部分得以及时赔偿法定为从轻处罚被告人的酌定情节从而使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但是,由于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该程序中的调解问题,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二
    2023-06-01
    3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
    受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几个问题的说明第8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条件如下(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
    2023-08-05
    48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支付的法律依据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带来的人身损害费用和物质损害费用。人身损害费用具体是指因看病所支出的医药费、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往返医院的医药费等合理费用;物质损害费用主要指的是被侵权人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车祸对方全责,如何索赔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内容与事故造成的损害直接相关。具体的赔偿项目有:1、人身损害: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财产损害: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对于以上各项损失,在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后,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索赔时需要提
    2023-04-07
    23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状上诉的范围是怎样的?
    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应限定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也即:(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其
    2023-08-15
    18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会加刑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一、被判有期徒刑发现新罪怎么办根据刑事诉讼法,发现新罪后,检察院应补充起诉。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罪犯因为涉嫌犯新的罪行而重新归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阶段,导致罪犯前一个案件暂时开不了庭,不能以种种原因中止审理,不将新的案件退回到当地检察机关,而是应该在继续审理此案件的同理告知当地检察机关再补充起诉的相关事宜。基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避免重复审判、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考虑,司法解释要求一般不能在明知有后罪的情况下先行判决,而应将前后罪合并审理。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
    2023-03-19
    146人看过
  • 形式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怎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怎么赔偿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应包括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二、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形式案件立案时一并提交。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3.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
    2023-04-24
    9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什么条件和赔偿责任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1、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4、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富有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1、刑事案件被
    2023-06-0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本质上是具有民事诉讼特征的经济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一、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 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要怎么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01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1)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 (2)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
    • 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五十五
    • 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人或者机关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例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中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的,如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案件,则由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案件的被害人无需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依法追缴或责令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