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23:28 414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的规定,在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应当移送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并审查合格后,除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外,将督促程序终结,支付令无效,案件移送诉讼

监督程序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也就是说,申请人没有向被申请人支付金钱和其他债务,但只有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支付金钱或证券。如甲、乙双方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甲方按合同约定将钢材交付给乙方,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等。此时,甲方与乙方无其他债务纠纷,可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如果甲方在要求付款前未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此时他不能申请付款单。

(2)付款单可以发送给债务人。债务人不在中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的,不能送达。在这两种情况下,不可能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时,应提交一份申请,说明所需的金额或证券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事实,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陈述的事实应当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申请书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至于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则取决于争议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例如,如果你因合同关系要求付款,你可以向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听见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了迅速解决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只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询问债务人,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无效的,责令驳回。该申请不成立,包括债权债务关系不清,债权债务不合法

3。提出反对意见。人民法院在下达支付令前,只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审查,没有与被申请人联系,也没有让被申请人回复申请人的请求。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此时,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处决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后,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无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督促程序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与法院程序衔接
    劳动仲裁开庭后的庭审程序如下: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4.进行庭审调查。5.进行庭审辩论。6.进行评议与裁决。一、仲裁庭庭审阶段1、宣布开庭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独任审理的仲裁员)宣布开庭,包括审理的案件案由、仲裁庭成员姓名、书记员姓名。2、当事人身份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原籍、现住址、现任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仲裁庭询问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一般回答无异议即可。3、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①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
    2023-03-14
    489人看过
  • 合同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人民法院发现或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又叫再审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第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第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各级人民法院院
    2023-03-10
    316人看过
  • 民事诉讼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申请监督程序的条件:1、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2、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是指原告和被告均为公民的案件。一、如果对二审终审制不服怎办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的
    2023-03-12
    37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关系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一)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二)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三)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四)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3-02-19
    18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4、提起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原判决或裁定已生效,可以是在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是以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执行完毕以后;提起二审
    2023-04-12
    135人看过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一、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是指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对生效裁判提出重新审判时采用的形式。采用一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中的重要一环。没有一定的方式提起或者采用非法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便无法启动,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便不能纳入诉讼程序中加以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包括决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以及抗诉。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具体程序是: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2、最高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检察
    2023-03-17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督促程序,是人民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定步骤、方法和制度,也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方法。督促程序不同于诉讼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快速、及时、方便、有效地处理一些单一的、简单的债权债务... 更多>

    #督促程序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2、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的程序主要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可议可诉,议诉选择,选择复议,议为终局。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选择了行政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就不能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为由再提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的程序主要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1
      可议可诉,议诉选择,选择复议,议后可诉。依据(一)《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
    • 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2
      非诉讼程序定义及其与诉讼程序的区别:1、民事非讼案件也称为民事非争议案件,是指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但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的民事案件。民事非诉讼案件是民事诉讼案件的相应概念。民事诉讼案件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或者其他民事争议而形成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民事非诉讼案件都属于民事案件范畴,适用于民事诉讼法。2、民事非诉讼案件的本质特征是无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从民事诉讼法对民事非诉程序的立法
    • 合同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人民法院发现或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又叫再审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二,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