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9:32:56 460 人看过

国务院令第258号

颁布日期:19990122实施日期:19990122颁布单位:国务院

(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缴。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注意:若参保人员的户籍为农村户籍,则不需要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乌鲁木齐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每一年都会调整,今年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71.1元/月(最高)、14.22元/月(最低)参保职工:71.1元/月(最高)、14.22元/月(最低)
    2023-12-24
    369人看过
  •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吗,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因为此时已经失业没办法领取由用人单位发放的生育津贴。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等。一、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吗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能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怀孕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二、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
    2022-08-06
    153人看过
  • 缴费比例对失业保险的影响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与个人五险一金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比例通常为16%,个人为8%。职工养老保险非常重要,每月都需要缴纳,当前我国养老保险采用的是累计计算年限制度,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中途中断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目前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纳满至少15年,在达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就能领取到养老金了,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到的养老金要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医疗保险的比例通常为10%左右,个人为2%左右。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健全,职工医疗保险每月都需要缴纳,如果不慎断缴,那么最好不要超过三个月(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如果从公司离职,没有入职新公司,那么可以自行到社保经办机构
    2023-07-04
    473人看过
  • 咸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介绍
    【摘要】为促进人们参加咸宁失业保险,咸宁市政府将全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0.7%,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3%。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市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从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市人社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的动态全覆盖。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的地区,确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出现累计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咸宁市将
    2023-05-08
    298人看过
  • 申请领失业保险金条件,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申请领失业保险金条件首先是申请人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连续缴满了一年,其次是申请人的失业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最后是申请人需要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包括两大步骤,即办理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一、申请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申请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是劳动合同终止的;(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如下手续: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
    2022-06-09
    92人看过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的失业保险费征缴体制
    【案例描述】江苏某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保持各自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面的职权,互不相让,最后达成协议,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失业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请问,这种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分析】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颁布后,失业、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或由税务机关集中、统一征收,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征收,不允许出现上述两个机构各征收一部分的情况。在《失业保险条例》发布的同时,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具体来说,它主要确立了以下制度:一是对包括失业保险费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收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
    2023-06-17
    67人看过
  • 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
    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失业不是因为本人意愿导致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是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的。一、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社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是依据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2-07-08
    282人看过
  •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都是按工资比例扣吗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1%,个人缴纳比例2%+3。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农业户口个人不需缴纳)。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个人不缴费。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5)
    2023-02-18
    69人看过
  • 失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费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其支出或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费率是决定失业保险制度承受能力的关键因素。按照法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没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单位工资总额中不包括有关国家规定的创造发明奖;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等。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其个人收入中计入单位工资总额部分的收入。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外得到的各种其他收入,如保险福利费、劳动保护费、职工个人从银行或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转移性收入等都不应计入职工工资。实际工作中企业事业单
    2023-04-23
    309人看过
  •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3-06-09
    446人看过
  • 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失业保险
    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对于个人来说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1、如果是申请自缴费,达到社保规定的最低累计缴纳年限15年,是可以不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2、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则必须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达到社保规
    2023-03-16
    462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二)事业单位;(三)社会团体;(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12-02
    284人看过
  • 失业保险办理缴费比例及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政策规定,城镇的企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该单位的职工总工资额的2%进行缴费,员工则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皆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的工资总额2%缴费,该专职人员需按本人工资的1%缴费。机关单位,按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将按本人工资的1%缴费。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需由用人单位从该职工的工资中代扣,代缴。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单位,可以按单位所在的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职工人数计算工资的总额,再行确定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如果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或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进行缴费。失业保缴费比例,也会根据各地区政策的改变,所以具体的缴费比例,还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何办理失业保险1、
    2023-08-17
    369人看过
  •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怎么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1999年,中国政府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一、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是什么1、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如果对方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话,那么,就有机会领取这个现金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也就是说,不是人家自己愿意
    2023-03-31
    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郑州市失业保险的条例(试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3
      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下列支出:(一)、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0
      1、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自己缴纳2%;2、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自己缴纳1%;3、医疗养老和失业工伤都是属于社会保险4、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是
    •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第十二条条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9
      依法应当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其应缴纳的费均在税前列支。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其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拒绝。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
    •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哪些?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1999年,中国政府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把失业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失业保险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
    •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办理失业保险条件办理失业保险条件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办理失业保险条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城镇企业事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