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炼油厂改造工程吊机臂架系统倾覆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04:52 417 人看过

2002年3月15日10时35分,在高桥分公司某炼油厂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扩大改造项目工程中,发生吊机臂架系统倾覆事故,当场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36.4万元。

一、事故经过

高桥分公司某炼油厂改造项目经招标,由某安装公司中标,并于2001年12月30日签订《安装工程合同》,成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2002年2月1日,某安装公司与某市政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机电安装工程安装费分包合同》;2002年3月13日,某安装公司第二分公司与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签订《680t吊机租赁合同》,680t吊机主臂为85.3m,回转半径32m时,额定起重量为307.6t。同时,采用2台(225t、200t)汽车吊配合抬吊。

某安装公司二分公司顾某、许某根据2002年2月27日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提供的680t吊机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口头交待基础施工的具体要求办法,编制了《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重大设备塔架吊装施工方案》,由某安装公司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顾某审定,某安装公司副总工程师陈某批准。根据二分公司提供的基础施工平面图,负责施工的浙江某市政有限公司于3月1日开始进行基础施工,3月7日施工结束。2002年3月3日,上海石化公司机械化处68m吊机设备进场组装,3月10日安装主吊臂后发现基础部分地面有渗水和沉降现象。3月13日,吊机安装完毕,考虑到680t吊机环轨梁基础的沉降问题,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主任郎某与吊装技术负责人王某研究后,在环形轨道下选择6处抽去了部分铁墩,改用13块钢质路基箱。最后,郎某决定如期吊装。

2002年3月15日开始吊装工作。焦碳塔提升时总重量(包括吊索具、吊钩)为261.749t,主吊机作业时回转半径实际约为29m。抬吊时,主吊机吊着塔顶,2台汽车吊抬着塔尾。这时3台吊机同时提升,提升到一定高度后,塔尾2台汽车吊配合主吊机,使焦碳塔呈垂直状态。主吊机停止提升并松下,便于拆除塔尼吊具后停止,然后2台汽车吊拆除塔尾吊具,半板车离开现场,主吊机开始提升至塔底部超过厂房栏杆高度,塔底高度约18m,停止提升;主吊机开始向左(逆时针)回转,旋转约2m,主吊机的臂架系统发生斜向倾倒。主吊机的吊臂和所吊装的焦碳塔向一侧的焦碳塔钢结构及焦碳塔安装平台倾倒,伤及正在钢结构上施工的某防腐公司14名作业人员与焦碳塔安装平台上的市政公司的1名作业人员,当场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经初步统计,直接经济损失736.4万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由于作业前没有按场地地质条件、吊机基础压力与基础平整度要求进行完整的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使环轨梁下地基承载力严重不足,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同时,吊装单位缺乏完整的吊机环轨梁基础设计和计算,基础下沉后采取错误的处理方法。

(2)间接原因

1.某安装公司二分公司项目经理应某根据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郎某等人提供的“M4600吊机环轨基础图”和错误的口头施工建议,而未按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提交的“M4600吊机环轨基础图”上的技术参数,进行吊机基础施工设计,编制了错误的吊机基础施工方案,导致吊机基础远远不能满足680t吊机所需的地基承受压强。

2.上海石化某公司机械化施工处主任郎某在与某安装公司技术交底时,提供了“M4600吊机环轨基础图”,仅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口头提出了错误的基础处理施工建议,对特殊的吊装设备缺乏详细的技术交底,误导了某安装公司二分公司施工方案的编制,对基础下沉现象,认为只是微量下沉,仅采用加设路基箱,试图通过增加支承面积来减少对基础压强的简单“加固”措施。对于承载吊机和重物的基础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没有进行验证。在明知基础已出现下沉现象后,仍以侥幸心理进行吊装。

3.合同管理不规范。《安装工程合同》上合同单位名称与单位印章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迟于工程开工日期;部分合同中建设单位(发包单位)的法人委托人,无法人委托书。《监理合同》无合同签订日期,现场监理记录不齐全,未严格按监理工程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实施有效监理。业主和该项目的参建单位没有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安全意识淡薄。

4.现场管理混乱,对吊装区域交叉作业的现象没有予以制止。施工现场违章作业,是此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此次重大事故是由于未根据地质条件,仅凭施工经验组织基础施工,导致环轨梁下地基承载力严重不足,吊装过程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现场管理不严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认真阅读吊机说明书,对吊机基础需要严密设计与计算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仅凭经验导致了错误的施工方案。同时,违反了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CJ33—2001)关于“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的规定。应认真吸取此项事故教训,吊机所属单位必须仔细阅读该设备说明书,熟知吊机的技术性能和要求,向吊机使用单位作出完整的技术交底;使用单位必须以此通过科学的设计和计算,在施工前编制出有针对性符合现场工况条件的施工方案,并对方案的落实实施检查和必要的修正;工程的技术要求应以书面文件为依据,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对待工程技术要求每个环节,杜绝凭经验和侥幸心理办事。

四、预防对策

1.工程施工必须落实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强化对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工程施工必须坚持科学管理,认真编制施工方案,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杜绝凭经验和侥幸心理办事。

3.工程施工必须做到安全职责明确,现场监督有力,加强合同管理。

4.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特别是在重要工程项目作业中,更要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安全责任人,统一协调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并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监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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