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诉讼管理办法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7:23:41 233 人看过

一、企业诉讼管理办法有什么

企业纠纷和诉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预测和控制诉讼风险,积极开展必要的诉讼,管理诉讼事务,规范诉讼法律行为,促进xx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规范管理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纠纷和诉讼分类管理

第二条纠纷和诉讼法律事务的分类和定义

诉讼法律事务分为主诉法律事务和被诉法律事务。

所谓主诉法律事务是指公司或者分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它高管人员,在依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涉及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诉讼事务时,需要主动启动的解决纠纷的全部活动。

被诉法律事务是指公司或者分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它高管人员,在依法律、公司章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公司事务过程中,涉及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诉讼事务时,被起诉或者被指控而作为被诉人而参与纠纷解决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诉讼法律事务的内容: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诉讼(被公诉)、仲裁、调解、控告、投诉等形成纠纷和诉讼的全部内容。

第四条公司定义:本办法所使用的公司,分、子公司是指xx集团公司以及其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

第三章纠纷和诉讼策略的选择

第五条诉讼项目的概念:本办法中所称的“项目”是指发生主诉或者被诉法律事务时,从正式启动前的决策到实际实施,以及取得诉讼判决、裁决、决定、仲裁书和协议书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项目诉讼策略的内容包括:诉讼、仲裁、和解、调解、协商和放弃。

第七条无论“重大”或者“渺小”的法律事务,均可以作上述项目诉讼策略选择。无所谓重大法律事务必须作诉讼选择,而渺小的法律事务必须作放弃选择。诉讼策略的选择并不是一个从一而终的过程,根据项目的执行进程、变化的情况和后果,可以随时调整项目诉讼策略,但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放弃的原则。

第四章项目纠纷解决的方法和步骤

第八条项目纠纷解决的步骤包括预防、谈判或调解、形成决议。

(一)预防包括形成纠纷时的风险分担、鼓励合作以及合伙。

(二)纠纷谈判解决包括直接谈判和分步谈判。

(三)调解可由常设中间人包括行业协会和民间协会主持。

(四)决议包括非约束性决议和约束性决议。非约束性决议包括调解、顾问意见和仲裁意见;约束性决议包括仲裁裁决和民间仲裁,诉讼程序的判决和调解书。

第九条诉讼策略的形成机制:制定诉讼策略属于一项“重大”决策,尤其是采取主诉行动,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并按照流程作业经过批准方可实施:

(一)按照本款顺序取舍无法排除的情况即放弃、协商、和解;

(二)仲裁也不是最佳选择或者仲裁裁决结果风险无法控制;

(三)对诉讼费用进行了经济分析

(四)对诉讼的政治、商誉和社会环境进行分析

(五)对诉讼本身的风险做了分析并有了相应的风险对策;

(六)愿意承担诉讼结果包括最坏的诉讼风险。

第五章项目诉讼审批流程

第十条对诉讼项目进行筛选

(一)集团各中心可以就其不能解决的争议提交公司总裁办;各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应将其不能解决的争议提交分、子公司驻场律师参与解决,以决定是否形成诉讼项目;

(二)总裁办或者分子公司驻场律师可以就其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诉讼争议确定是否形成诉讼项目;

(三)总裁、董事、总监发现并提请或者指示总裁办提起诉讼的事务形成诉讼项目;

(四)其他公司管理人员提出诉讼建议书,由总裁办确定是否形成诉讼项目;

(五)被诉法律事务在接到法院、仲裁庭、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的指控书(起诉书)时,形成诉讼项目;

第十一条诉讼策略的建议和决策:

(一)总裁办根据项目筛选流程,无法排除诉讼策略选择,由集团律师提出《诉讼建议书》;

(二)无论重大诉讼或者是一般诉讼,应当经集团公司律师顾问审核确认,并由集团顾问律师正式向董事会或者总裁签字上报《诉讼建议书》;

(三)所有诉讼必须由公司总裁或者授权的高管,根据集团律师顾问的《诉讼建议书》研究决定,并需经总裁最终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诉讼法律意见书》的形成:

(一)主诉起诉书和被诉答辩意见需经集团顾问律师审核签字。代理律师与顾问律师意见不一致的,由集团总顾问律师决定,必要时可经总裁签字确认。

(四)公司相关中心或者分子公司职能部门,根据总裁办的意见,提供配合或者委派辅助出庭人员和提供技术支持人员。

第六章诉讼律师选聘

第十三条选择诉讼代理律师:根据诉讼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当选择最适合项目诉讼的律师代理诉讼。

第十四条选择代理律师由集团总顾问律师和集团总裁办共同负责。

第十九条公司总顾问律师或者各分子公司驻场顾问律师有义务参与诉讼事务,并具体负责执行诉讼代理合同履行,监督和考核代理律师的代理诉讼活动。公司总顾问律师和各分子公司驻场顾问律师参加诉讼的,按照顾问律师与公司的顾问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项目诉讼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项目诉讼实施分级管理体制:

第二十八条总裁办或总顾问律师认为诉讼代理律师不能胜任代理工作;或者认为代理律师存在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损害公司利益;或者不能很好保护公司利益的,有权报请总裁解除代理合同,收回代理律师的授权。

第八章外聘代理律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律师联系:公司总裁办应当保证与外聘代理律师和分子公司驻场顾问律师畅通的联系,应当在诉讼期间与出庭代理律师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诉讼代理律师和分子公司驻场顾问律师的工作。同时,集团总顾问律师负责诉讼事务的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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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项目诉讼档案事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提交代理律师法律文件:公司提交给诉讼代理律师的法律文件或者代理律师提交给公司的法律文件必须留存原件内容。法律文件的原件在提交诉讼代理律师时,必须由代理律师签收的书面文字记载。必须由代理律师持有原件的,代理活动终止前或者代理律师不再使用这些文件和合同档案资料,及时将原件归还给公司或者总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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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代理律师负责将诉讼法律文件、裁决书、判决书、仲裁书、决定书等整理和归档工作。该项工作应当在案件终结后七日内完成;属于中途解除代理合同的,该合同解除后三日内由代理律师向总裁办或者公司档案秘书移交该类档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签发后立即生效。

第三十五七条违背本办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xx集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忠实的处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在我国相关的企业在经济社会中,需要虽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如有相关的企业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侵害时根据自身的企业内部管理办法,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诉讼。我国的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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