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缺水和水环境恶化的压力不断增加,为了减少用水矛盾,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的状况相适应,应该制定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第二章水资源规划
第十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前款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前款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
第十五条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第十六条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征求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批准,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
关于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评估
456人看过
-
国务院修改矿产资源相关法律规定
326人看过
-
资源税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41人看过
-
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薪级
383人看过
-
笔录中辨认法律规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240人看过
-
法律规范对注册资金的相关规定
450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一级水利资源国家相关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3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放养畜禽、从事网箱养殖活动;(三)使用农药、化肥、含磷洗涤剂;(四)从事旅游、游泳、垂钓和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
-
河源XX法规扣分细则的相关规定有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
-
2022年与扣工资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6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与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节约资源相关法律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XX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XX通过,并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XX通过,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于1998年8月29日通过,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