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劳动争议谁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13:17:04 142 人看过

一、加班工资劳动争议谁举证

加班工资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的证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三、劳动法加班费怎么计算的

加班费的标准是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公司需至少支付一点五倍的工资;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去补休的,公司需至少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需至少支付三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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