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一、帮他人看手机丢了有责任吗
帮他人看手机丢了若是无偿的,只要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没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终止原因是:
1、因履行而终止。当事人一旦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会被消除;
2、因抵销而终止。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将部分保管标的物抵作保管费,从而终止合同关系;
3、因提存而终止。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保管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提取保管标的物的,保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取给有关部门,认定保管人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
4、因双方协议终止。
三、小区电动车被盗物业需要赔偿吗
1.如果车停放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结果被盗或损坏。如果物业能够证明是车自身原因造成的或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则不赔偿,反之物业作为附义务的保管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车没有停放在小区物业管理的停车场的,物业作为保管人,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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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对于损坏保管物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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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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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都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在有偿与无偿的情况下,保管人责任的大小或轻重应有所区别。保管是有偿的,保管人应当对保管期间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谓“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是指保管人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而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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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时保管物受损保管人必须要承担责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4视情况而定。 1、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果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且寄存人未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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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物损坏保管人要不要赔偿,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2保管物损坏保管人要赔偿的情形是: 1、保管物在储存期间毁损、灭失的;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违反合同,保管不善造成的; 3、保管物的损坏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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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管人受保管物损坏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1保管物损坏保管人要赔偿的情形是: 1、保管物在储存期间毁损、灭失的;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违反合同,保管不善造成的; 3、保管物的损坏不存在法定免责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