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发起人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23:41 435 人看过

社会组织发起人的责任1。发起人出资责任1。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其原财产由发起人承担《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必要的财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社会资本登记机构的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是货币资本;社会服务机构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发起人的出资视为捐赠,不保留或者享有财产权利,非营利组织的投资者对其投资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财产权利。《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他应当向民政局提交捐赠财产承诺书《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包括发起人的捐赠和资助的创始财产。可见,发起人对财产的出资是一种捐赠,出资后不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二,发起人设立组织的责任;一是负责向民政部门报送登记材料《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筹建社会组织时,主办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发起人应当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基金会申请登记时,发起人应当提交相关文件申请登记;筹建期间不得骗取登记,根据《基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基金会骗取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注销;并可对责任人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社会服务机构申请人应当对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登记结果负责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过程中的活动。社会服务机构骗取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条在筹建期间,不应当按照《基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筹备活动以外的活动。在筹备期间,基金会不进行除筹备活动以外的活动,不得向发起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发布募捐信息《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得以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的名义开展与申请无关的活动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发起人应当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并承担向民政部门报送登记材料的责任。在筹建期间,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注册,不得开展筹建期间以外的活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知道,欢迎咨询法律BA网免费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怎么获得的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一、民法典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二、社会团体的工资福利1、社团编制适用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自身活动需要和经费开支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政部核定。本规定下发后,编制管理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原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应持原编制批件到民政部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社团编制。社会团体是指以会员为基础
    2023-02-19
    396人看过
  • 宗教团体会长可以兼任其他社团的主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宗教团体会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会长(主席、主任),所任会长(主席、主任)的宗教团体合署办公的除外。《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会长(主席、主任)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会长(主席、主任),所任会长(主席、主任)的宗教团体合署办公的除外。会长(主席、主任)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居民,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周岁。会长(主席、主任)每届任期五年,一般可连选连任一届。会长(主席、主任)一般应当在团体驻会办公,特殊情况下,会长(主席、主任)不能驻会的,应当由常务副会长(常务副主席、常务副主任)负责团体日常工作。副会长(副主席、副主任)中应当至少有一位驻会。第十二条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当由会长(主席、主任)担任。宗教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的
    2023-06-01
    236人看过
  • 社会团体存在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法人指的是什么社会团体法人指的是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社区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以人的组合为基础。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和研究团体。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原则上需要登记,登记主管部门为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不需要登记,社会团体成立后具有法人资格。《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023-07-04
    313人看过
  •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要求
    一、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要求设立社会团体法人有以下要求:1.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2.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3.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二、社会团体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社会团体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1.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说明所有变更事项、理由、具体情况,法人签字);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载明社团变更登记履行的民主程序,法人签字);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兼职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提交组织部门有关批准文件);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在任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7.行政许可申请书;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三、社会团体法人是特别法人吗社会
    2023-07-10
    103人看过
  • 公务员可以担任社会团体法人吗
    不可以,依据公司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注册公司,也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事业单位可以注册公司么1、一般不能,但是不是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注册公司。2、人社部文件表明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经商办企业。3、个人欠债的债务数额比较庞大并且没有到期偿还的人不能注册公司。4、原本是公务员,现在已经辞职或者退休,如果原来是领导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和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是不可以注册公司的。5、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员不可以注册公司。二、公司黑名单可以进黑名单吗黑名单不可以做公司高管。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在公司担任职务的,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2023-06-21
    406人看过
  • 社会团体监事会职责和权限
    一、社会团体监事会职责和权限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公司监事会是对谁负责公司监事会是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监事会的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
    2023-06-16
    51人看过
  • 集体企业是社会团体吗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集体企业也称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它是通过对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产生,或者是由劳动群众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的。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二是乡镇集体企业,包括乡村企业(
    2023-03-01
    340人看过
  • 社会团体法人变更的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变更的材料社会团体法人变更的材料有:1.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说明所有变更事项、理由、具体情况,法人签字);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3.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载明社团变更登记履行的民主程序,法人签字);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兼职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提交组织部门有关批准文件);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在任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7.行政许可申请书;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二、公司法人的最大年龄有限制吗公司法人的最大年龄在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
    2023-04-23
    148人看过
  • 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
    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在集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发放股权或债权的形式进行集资行为。一旦数额达到相应标准,就造成了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对社团非法集资的危害认识不清,导致个人受到损失。那么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一、社会团体非法集资的特点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二、注意辨别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
    2023-04-17
    464人看过
  • 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在什么方面
    企业社会责任体现在五个方面:1、办好企业,把企业做强、做大、做久;2、企业一切经营管理行为应符合道德规范;3、社区福利投资;4、社会慈善事业;5、自觉保护自然环境。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消费者、对社会的贡献。企业的社会责任来源于其社会权力。由于企业对诸如少数民族平等就业和环境保护等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有重大的影响力,因此社会就必然要求企业运用这种影响力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金融危机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职工、债权人、消费者以及环境保护的责任,金融危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在内容上有了更深的内涵。1.在职工利益保护方面,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具体表现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卫生,建立规范的员工培训制度,参加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等
    2023-07-25
    469人看过
  • 社会团体的工资怎么办
    (一)社团编制适用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自身活动需要和经费开支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政部核定。本规定下发后,编制管理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原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应持原编制批件到民政部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社团编制。社会团体是指以会员为基础的,通过会员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按照现行法规,应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决策和执行机构。民政部门登记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等均属于此类。(二)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是:1、会费收入;2、国内外捐赠;3、有偿服务收入;4、政府部门资助;5、其他合法收入。开支国家行政、事业经费的社会团体,应积极创造条件,限期实现经费自理。(三)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
    2023-04-03
    232人看过
  • 社会团体的法人哪些人不能当
    不能再担任其他团体的法人代定代表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不能充当保证人。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企业间相互担保违法吗企业间相互担保不违法。《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
    2023-02-15
    289人看过
  • 社会团体财产属私人吗
    法律综合知识
    依照现行的法规与政策规定,民间社会团体所拥有的资财并不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国有资产则特指那些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且能够为国家带来经济及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资源的总和。具体而言,它涵盖了国家所有的全部财产及其相关权益的总和。而民间社会团体所持有的资产通常具有私有性质,因此并不被视为国有资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人民群众团体(如共青团、工会、妇联)、社会公益团体(如希望工程基金会)、专业团体(如律师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法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社会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包括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主要来源有:(一)成员的出资;(二)成员缴纳的会费;(三)国家拨付的资产和补助;
    2024-05-06
    463人看过
  • 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的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的规定集中在第九十条,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团体法人是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二、社会团体法人有哪些特点1、依法成立。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而又具备了法人应具备的条件的,这种社会团体从成立之日起,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如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另一种是需要经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的,这种社会团体必须在经过核准登记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各种协会、学会等。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社会团体要开展活动,就要有相应的财产和经费。这种财产和经费可以是国家拨给的,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
    2023-04-12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有哪些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3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公民自愿结合成立的从事政治、社会公益、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法人。其本质特征是由公民基于某种一致的目标自愿组合成立,而不是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的,它们不是为了行使某种管理职权,一般也不从事某种具体的社会事业,它们是一定的人基于一定的宗旨或一致的趣味而形成的社会组合。社会团体法人的成立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须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
    • 社会团体监事会职责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6
      协会的办事机构一般为理事会,监事会无非是监视理事会的用钱是否合乎财务规范和办事是否符合协会章程,如果理事会涉及较多资金的活动,监事会是必须的。
    • XX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四条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 社会团体的法人有什么要求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6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依法成立;3、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代表有年龄限制:年满十八周岁。一般年满十八周岁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担任法人代表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社会团体与食品生产者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