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如何对中小企业实行监督检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09:03:47 221 人看过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我国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不断推出,中小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与保护中飞速发展,但是随之问题也在不断显现,为了规范中下企业的健康发展,引导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效果的企业评价、社会评价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并将评价和评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侵占、贪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的职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享有四种职权,即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和处罚权。①询问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被询问人必须如实提供。②查询复制权。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以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③检查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与上述的假冒名牌行为有关的财物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也可责令其暂停销售,听候检查,禁止其转移、隐匿和销毁该财物。④处罚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处以罚款。
    2023-04-24
    63人看过
  • 行政许可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二)监督参与的对象:1、行政许可机关。行政许可机关履行的对被许可人的监督职责,与行政许可机关行使的许可权是相平衡的,是依法行政精神的具体表现。2、被许可人。被许可人作为许可事项的实施者,有正当实施行政许可的权利,也有配合行政许可机关监督检查以及对自身合法实施行政许可作必要说明的义务,对实施公益性行政许可还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履行相关的义务。3、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程序往往涉及申请人或当事人以外的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法》关于监督检查
    2023-02-19
    382人看过
  •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有监督权的工作包括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三)依照本法规定,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有关部
    2023-02-28
    151人看过
  •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有监督权的工作包括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三)依照本法规定,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有关部
    2023-04-17
    148人看过
  • 政府部门如何应对行政诉讼
    一是行政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二是行政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三是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一、拆迁补偿不公平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拆迁补偿不公平要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准备基本的诉讼证据材料,明确起诉的行政机关。具体申请行政诉讼的流程为: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
    2023-04-01
    242人看过
  •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什么有监督管理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有监督权的工作包括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并接受有关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三)依照本法规定,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其他有关部
    2023-06-01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解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 劳动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1、劳动行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
    • 哪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可以实施制度监督检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
    • 劳动行政部门如何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1、劳动行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如何进行监督检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1、劳动行政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