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务人遗失代扣代缴证书或委托代征单位遗失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时,应书面报告主管地税机关,报告丢失原因、时间、丢失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时间、经审核后填写《证件遗失处理申请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凭《证件遗失声明申请表》并公开声明作废。公告单位应在《证件遗失声明申请表》有关栏次注明公告形式、公告时间、加盖公章后,纳税人《证件遗失申请表》交主管地税机关一份,公告单位一份,纳税人一份。同时申请补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税务登记底册》注明重新核发证件时间、号码。
一、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房产证,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二、补办土地证去哪个部门
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给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要注意:
1、土地权最新人应到房产所在地的土地登记机关对于土地证进行报失,并在土地登记机关规范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遗失。
2、土地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土地最新人应及时向当地的发证机关进行备案,并申请补发新的土地证,并在当地的报纸上进行公示。从发出公示起的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的,颁发土地证的机关会将其原土地证注销,并补发新的土地证书。
3、补办土地证的当事人在补办土地证明时还需要提交一些表示补办土地证书的资料,例如:遗失土地证明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媒体上的声明原件、法人表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当事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经过土地审批后会进行实地的勘测,如情况属实的话,土地登记机关会做出补发土地证的公示,无异议的话会在30日之内补发新的土地证,期间还需要经过单位领导的审批、签字与盖章。
5、所补发的新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二字,并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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