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公约有哪些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16:47 349 人看过

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公约对物业的继受人(即业主)自动产生效力。在物业的转让和继承中,物业的所有权要发生变动移转给受让人。

业主公约对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业主公约的一项核心内容是规范对物业的使用秩序,而物业使用人基于其实际物业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物业的状态。

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由于业主公约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签字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业主公约的效力范围当然涉及全体业主。理解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业主公约对物业使用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比如承租人,由于业主公约的一项核心内容是规范对物业的使用秩序,而物业使用人基于其实际物业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物业的状态,而且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管理势必要直接与物业使用人打交道,因此,客观上需要将其纳入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

(2)业主公约对物业的继受人(即业主)自动产生效力。在物业的转让和继承中,物业的所有权要发生变动移转给受让人。但业主公约无须新入住的继受人作出任何形式上的承诺,就自动地对其产生效力。比如你购买二手房时,不用你再在业主公约上签字确认,已经认为你默许业主公约,自动遵守业主公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公约相关文章
  • 小区业主享有哪些知情权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除了上述规定的权利以外,业主作为消费者理所应当的享有消费者的知情权。业主的知情权主要包括:(1)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了解;(2)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主公约进行了解;(3)业主有权/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解;(4)业主有权对住宅小区(大厦)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进行了解;(5)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调整、修改进行了解;(6)业主有权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进行了解:(7)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投诉情况进行了解。业主对物业
    2023-03-17
    125人看过
  • 社区业主大会的法律效力如何
    《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对财产的继承人(即业主)具有自动效力。在财产的转让和继承中,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变更并转移给受让人。《业主公约》对物业使用者也具有法律效力。作为业主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规范物业的使用秩序,物业使用者基于物业的实际使用必然会影响物业的状态。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区的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由于业主大会必须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签署,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业主大会的效力范围必然涉及全体业主。要理解业主公约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以下两点:(1)业主公约对物业使用人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承租人,因为业主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规范物业的使用秩序,而物业的使用人基于物业的实际使用,必然会影响物业的状态,而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物业必然要直接与物业使用人打交道,因此,客观上,它需要从活动中纳入物业管理。(2)业主公约对财产的继承人(即业主)具有自动效力。
    2023-05-02
    184人看过
  • 小区车位买卖有法律效力吗
    判断房产公司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要区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情况是出售规划内的车库。房产公司出售的如果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该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房产公司,房产公司当然有权出售。另一种情况是出售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该类车位、车库应属于业主共用,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一、新购的车位可以更换吗?在约定未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更换。车库不存在限购等政策的限制,但是需要业主与开发商协商
    2023-06-22
    477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一、民法典哪些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民法典属于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包括: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等。只要是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除开了成本之后的钱都是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二、业主公共收益一般归属于谁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2023-06-19
    471人看过
  • 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有什么区别
    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区别如下:业主临时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公约是业主大会成立后,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履行的义务有什么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业主大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业
    2023-02-10
    358人看过
  • 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责任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有哪些?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业主委员会(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五
    2023-05-05
    82人看过
  • 小区业主是指哪些人
    一、小区业主是指什么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二、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与农村地区不同的是,在城镇以上的地区购买房屋之后,就会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等权利,此外,还可以享有一般的业主都可以享有的权益,业主权利有哪些呢?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缴纳物业费等义务。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
    2023-04-02
    244人看过
  • 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含哪些内容
    一、公摊面积是什么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二、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含哪些内容1、对于公摊面积,主要体现于走廊、楼梯、卫生间、电梯、墙体等楼栋内部公共设施部分。2、对公摊面积占比大,走廊宽敞,意味着可以容纳更多的客户;楼梯、电梯井宽敞意
    2023-05-09
    141人看过
  • 婚约法律效力中有具体哪些情形
    婚约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因为我国唯一确认夫妻关系的只有结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自此生效。一、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另外,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二、户口不在本地能领结婚证吗根据法律规定,户口不在本地是不能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
    2023-03-04
    102人看过
  • 预约在买卖中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买卖预约的法律效力:(一)买卖预约双方均享有请求对方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而不得径依预约合同所预定之本约内容请求履行(交货或付款)。(二)买卖预约双方所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预约权”,性质上属于,仅在预约当事人之间有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三)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违约。(四)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安全检查别再“预约”目前,各单位为了抓安全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毫无疑问这是好事。但是,其中也有令人忧虑的地方,比如检查方式是否妥当?检查的效果到底如何?在个别单位,虽然每年都要组织几次声势浩大的大检查,但事故上升的势头并未遏止。究其原因,一是检查人员未到基层之前,已将有关事宜告知被检查单位。从表面上看,这种预约式检查可使基层单位借风自我整改和完善,似乎有利于改进工作,但这种整改和完善有的是为应付检查而进行
    2023-07-06
    251人看过
  • 收养小孩的要求有哪些,有法律效力吗?
    一、收养小孩的要求有哪些收养小孩的要求包括: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5.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
    2023-06-08
    101人看过
  • 小区业主权利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小区业主权利的相关规定包括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小区业主权利都有哪些(一)依照法律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依照法律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三)拥有按有关规定进
    2023-07-06
    37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主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效力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2、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以原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之外;3、房屋买卖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4、当事人对房屋买卖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如下:1、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2、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3、质权人或留置权人;4、人民法院;5、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一、没有房产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签约时没房产证购房合同是有效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就发生效力。房屋产权变更虽然需要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但是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及时没有房产证,不能进行过户登记,购房合同还是有效的。二、未登记过无
    2023-02-09
    189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属时、属地、属人、属事四个维度中的国家强制作用力。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或来自于自然或来自于理性或来自于神等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权力;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社会的事实。二、法律效力的内容法律效力是法律从规范的静态存在走向实践的动态存在的内在根据,法律效力是内含于法律中的对法律调整对象产生作用的能力,因之,其可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法律效力的实体根据在于法律的合需要性与合规律性(统称合目的性),其形式根据则在于对语法、逻辑、修辞等语言工具的尊重和对内部之正当程序和外部之必要强制的坚守。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
    2023-03-28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制定的关于业主及使用人行为规范和守则的自律性约定,是维护广大业主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行为规范,也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基本法律文书。 业主公约经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 更多>

    #业主公约
    相关咨询
    • 业主公约的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业主公约主要有以下五个效力:即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l5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
    • 法律规定小区业主有哪些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5
      管理规定对于相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应依法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业主公约在法律上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1
      《业主公约》是由业主签订的公共契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12条之规定:“制订和修改业主公约”的权力由业主大会行使、“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7条又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遵守业主公约等”。由此可见,遵守《业主公约》的规定是业主很重要的一项义务,
    • 业主委员会公约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3
      业主公约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形式,其效力相对,业主不签字,不受公约效力的限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区域效力,包括业主财产的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设备设施等,以城市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四个边界为准。(2)对人的效力。由于业主公约必须由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签署,业主公约的效力范围当然涉及所有业主。
    • 公司法印章有哪些,主要有什么法律效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2
      公司注意有这些印章,具体作用和法律效力如下: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支章,税务登记,各种行政文书,证明与合同都可用此章用印。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 3、法人私章: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4、发票专用章:开发票用的章。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5、合同专用章:盖合同用的,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