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有何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20:24:57 475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有何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建筑工程质保期一般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否则约定无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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