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禁止擅自买卖或非法转让。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财政、物价、发改、民政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宅基地规划和计划管理
第五条各村应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建设、国土、发改等部门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并严格监督实施。
第六条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应按规划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第八条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第十条农村村民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建设住宅的,应按“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验收。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用地者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市级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
第十一条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限额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四)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村庄规划建设的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村,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
2024最新《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40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宅基地管理
391人看过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115人看过
-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中关于宅基地的内容有哪些
81人看过
-
山东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样的?
28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条例(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偿)
375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
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情况农村宅基地土地管理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0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
-
如何办理山东农村宅基地申请手续?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
-
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
-
山东农村宅基地面积多少标准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岭区,村址在乎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
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 简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全文)(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四)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_全文法书馆: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5月13日省人民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7日省人民令〔2002〕第7号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