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无效性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35:48 421 人看过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的土地使用基础和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有房屋和未来房屋等;2。房价,包括税金、面积差异处理、价格和费用调整特别协议等;3。付款协议,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协议,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协议、房屋交接及违约方责任等。质量标准,包括装修、设备标准、违约承诺及责任、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承诺、质量纠纷解决等;6。产权登记及物业管理协议;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

9,双方认可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修、设备标准等。

房地产合同无效的情形。因为房子建在土地上,是土地的附属物,所以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出售转让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出卖人将房地产和土地出售给不同买受人的,或者在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买受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二是产权主体存在问题,合同无效。出售房屋的主体必须是房屋所有人。非业主出售他人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第三,违反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售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出售房屋时违反共有人或者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房屋出售无效。第四,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合同无效。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变相购买城市私人住宅。确需购买的,必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5价格不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民房,双方应遵循按质定价的原则,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民房评估标准协商价格。交易必须经当地房管局同意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因价格过高或过低而食言,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期限和方式交货。但是,如果出卖人对房屋质量有欺诈、隐瞒行为,或者交易后发现房屋内部存在质量问题,买卖双方可以重新协商价格。如果谈判失败,卖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含销售):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裁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不动产的。有争议的所有权;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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