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重组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15:30 363 人看过

一、企业内部退养

(一)列入国家破产计划或依法破产企业的职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男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女管理(技术)人员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女生产(工勤服务)人员年满40周岁及其以上的,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二)改制重组和关闭企业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管理(技术)人员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女生产(工勤服务)人员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的,可按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三)内部退养的职工生活费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在岗工资收入的70%由企业列支。破产企业应足额列入破产清算。

二、退休

企业破产审理期间(从法院宣布破产之日起至终结之日),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提前退休

(一)、列入国家计划和依法破产的企业,职工(含内退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内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二)、破产企业职工因工致残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以下简称县级鉴定)为5-6级,且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的(以下简称缴费年限),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地州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地级鉴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三)、提前退休的因工致残职工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的养老金按有关规定计发。

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改制重组或关闭破产,可以依法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按照《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安置费。

参阅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与亏损企业职工的安置
    (一)企业破产涉及伤残军人安置时,应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由劳动鉴定机构确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可做为安置和享受离职补助的依据,其由民政部门发放的伤残补助金仍由民政部门依据原革命伤残军人伤残等级标准发放。对破产后可能出现的伤残军人旧伤复发所需医疗费用,应在处理企业破产安置费用或在资产变现中做出预留,如预留资金不足或资产无法变现时,该项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二)凡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除另有规定者外,社会保险机构均要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统筹项目,向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三)对收不抵支、基金额度不足两个月离退休费用的地区,经政府批准,可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的退休职工,实行基本生活费办法,具体标准为:以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数为基础,另加退休补贴费5元,生活补贴12~17元,副食补贴5元,粮价补贴9元,凡是补足养老保险基金的予以足额补
    2023-06-05
    470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的人员重组(安置、经济补偿)
    1.需安置的人员范围包括六类:辅业资产企业的全体职工;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产企业职工;主业分流的富余职工;原企业的离、退人员;需重新安置的工伤及重病员工;需特殊照顾的职工遗属。2.安置人员处置方式:以改制为时点,改制前的六类人员进辅业资产;改制后人随资产走。改制后有主业、辅业,会产生新的退休人员;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一定年度为界限,如某种办法执行截止至2008年;支付各种经济补偿金。3.支付的类别包括:前三类人员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对离、退人员支付超支的工资补贴、住房补贴、福利超支补贴、超支的劳保补贴、适当的殡葬费。工伤、重病、遗属的特殊补贴,除买断工龄外,支付适当补贴。4.支付的标准:前三类:按劳动部的标准支付12个月工资;按破产企业的标准,每工龄年1个月平均工资;每工龄年支付1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标准。离、退人员:月平均工资×10年。工伤、重病、遗属酌情照
    2023-06-05
    97人看过
  •  破产重组企业员工处置办法
    在破产重组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用人单位需在三十日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之后,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破产重组时,可以对员工进行经济性裁员。若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需在三十日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之后,裁减人员方案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破产重组员工权益保障破产重组是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一种形式,旨在通过重新调整企业债务、资源和组织结构,实现企业的重生。然而,在重组过程中,一些员工可能会面临权益受损的情况。为此,我国《破产法》规定了相应的员工权益保障措施。首先,在破产申请受理前,雇主应当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档案和社
    2023-08-28
    97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琼府[2002]7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已经省政府三届第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我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省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包括海南,仍按政府有关规定使用。职工住房改革的有关政策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第二十七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和闲置资产兴办产权多元化经济实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支持改制、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兴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
    2023-04-24
    50人看过
  • 企业改制安置职工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由于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一般都是用企业国有资产支付职工安置成本,因此,职工安置费用的高低不单与职工本人有关,还直接影响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为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国家和我省对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企业要按规定制订专门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还要经过职工大会决议和人事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合法性原则,在政策规定的框架下核定职工安置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按程序规范操作,避免给企业的改制、关闭、破产工作留下后遗症。2、职工利益最大化原则因应国家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实行国企产权改革的需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国企职工也要转变身份,彻底打破铁饭碗,成为市场人,相当一部份职工将可能因此而失业。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充分了解职工的各种要求和想法,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多为职工的
    2023-06-28
    264人看过
  •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
    (2001年1月11日深府〔200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妥善安置市属国有企业富余员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属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以及国有股权占25%以上、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经营管理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本办法所称富余员工是指关闭、破产和改制市属企业中具有本市户籍的富余员工。本办法所称改制包括出售、兼并、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等。第三条市属企业的富余员工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经济性裁减员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解决。部分情况特殊的员工,可按照本办法通过补偿安置、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等方式进行安置。第二章补偿安置第四条补偿安置包括经济补偿金、安置费和生育补偿费。第五条企业裁减富余员工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
    2023-04-29
    63人看过
  • 企业破产不安置员工员工怎么办,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
    企业破产不安置员工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可以按工资要求单位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不赔偿建议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仲裁。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1、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2、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3、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4、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
    2023-06-19
    58人看过
  • 关于集体企业改制重组
    集体企业改制
    一、关于集体企业改制重组目前,北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有11万家,这些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下,将逐步进行改组改建工作。改革开放二十年,许多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年限已到,将有一些企业解除合约,改制为内资企业同时,国家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境外企业、个人、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购买股权,投入增量资产等方式参股或控股原内资企业,这类内、外资企业互转正呈逐步上升势头。由于这些企业千差万别,我们通常把对它们的改制重组方式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二、改制重组方式有哪些(一)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当前,大部分企业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
    2023-06-05
    482人看过
  • 重庆市高院出台新制度企业破产必须安置职工
    企业申请破产,必须先拿出职工安置方案和保障资金,并报上一级法院审查。2005年02月25日,市高级法院正式宣布实施《破产案件收、结案审查备案制度》,以严厉打击企业借破产损害职工利益和逃避债务的行为。先审查后破产法院人士说,按法律规定,普通民事案件是两审终审,而破产案件是一审终审。破产案件终结后,所产生的主要后果就是,企业主体消灭,与此同时,企业未清偿的债务也可获得豁免。这极易产生两大问题:一是借破产之名损害职工利益和逃避债务;二是地方保护主义对在基层法院审理的破产案进行干扰。高院出台的该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破产案件在立案前,必须报上一级法院审查。企业职工安置预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安置费用的来源等,将是审查的重点。“审查通过后才准予立案。立案后,还必须及时报高级法院备案。这在以前是没有的。”高院有关人士说。此外,在错误破产清算的纠正上,以前是上级法院接到当事人、职工及债务人的反映,才介入调查审
    2023-06-09
    232人看过
  • 帮助改制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是改制的难点,也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既要保障企业顺利改制,又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改制律师将为企业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根据企业改制方案,办理职工的安置分流和社会保障事务。2.为企业制定劳动合同,处理劳动争议,参加劳动仲裁和诉讼事务。帮助改制企业进行债权债务筹划企业改制过程中,债权债务筹划是关系到企业改制能否成功,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问题。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债务人的切身利益,还要化解经济纠纷,减少因改制带来的各种风险。改制律师将为企业提供下列法律服务:1.根据企业现状,为企业进行债权债务重组,提供债权保护方案和债务处理方案。2.整合改制企业各项保全、担保风险,减少企业未来债务发生的可能。3.代理改制企业处理各类债权债务纠纷。
    2023-08-17
    42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监察部和财政部《关于2005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组[2005]93号)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维护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有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工作重点应放在现行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企业操作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上。纠正企
    2023-06-09
    265人看过
  • 江苏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经贸委、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工作。对职工安置方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经贸委、财政等部门妥善处理,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职工安置方案要按照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成熟一户、实施一户的要求,确保企业和社会的稳定。二、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中央及中央下放的关闭破产企业,请企业所在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初审,填写《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意见书》,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职工安置方案材料一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市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职工安置方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023-04-30
    180人看过
  • 改制企业职工住房的规定和安置
    1.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其职工安置费可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职工安置费,同时与职工本人签订剩余安置费的分期支付协议,支付期限最长可在5年左右,未付部分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与此同时,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受原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改制后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剩余的安置费。因资产难以变现等原因而不能以现金支付职工安置费的,也可将职工安置费以职工持股或自然人形式入股处理,但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不能以职工持股形式入股。上述方法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改制企业商定。2.不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制职工除外),在改制企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安置费后,自动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
    2023-03-16
    311人看过
  • 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2]5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为了推进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主题词: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办法抄送:北京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北京市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使企业破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暂行规定〉和〈北京市企业兼并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2023-04-21
    285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工人如何安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5
      1、一般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关于工人如何安置的问题应该在政府的改制文件中有所阐述,因各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改制的方案也不相同。 2、如果未得到妥当安置应该找谁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由当地政府发文,企业主管部门引导进行,有问题当然应该找企业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无法解决,直接找政府解决。
    • 企业被国家强制性关闭,宣布破产,职工该如何安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
      企业被国家强制性关闭,那么国家应当应当对职工有一个合理的安置,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另外安置工作。
    • 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相关费用都有什么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发(1994)59号文,以及国发(1997)10号的规定,在这些试点城市中纳入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破产时,其职工安置费由企业负担。根据规定,破产企业在转让其土地使用权后,应从转让所得中优先支付企业的职工安置费,即使是该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了抵押的,也应该优先支付职工安置费后再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足以支付安置
    • 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分流安置职工有哪些程序性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8
      答: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企业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凡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
    • 哪些是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改制重组案例分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指引下,省属国有企业正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制工作正在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公司范围全面深入地向前推进。改革改制是落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应对新的市场挑战的必然选择。部分国有企业管理机制滞后市场要求,蓬勃发展的民营建筑企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