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债务由谁来偿还完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21:21:08 130 人看过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三、其他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一些情况。

一、请问债务公司股东要承担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谁来管理公司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受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监督期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是企业恢复经营、重新开始的起点,也是未依《破产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所享有权利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2023-04-21
    362人看过
  • 公司破产后由谁偿还所有债务
    公司破产的,公司在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由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清偿,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一、企业倒闭债务怎么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破产而倒闭的,公司要进行破产清算,按一定的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同债务、职工工资。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破产偿债顺序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费>普通债权首先,公司
    2023-02-19
    464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债权人法律事务责任由谁承担
    在破产重组的关键阶段,债权人须自行负责处理所有法律事务方面的事宜。他们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由于破产重整程序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因此,债权人必须充分理解自身所拥有的权益以及应尽的义务。举例来说,他们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且准确地向破产管理人报告债权情况,并且要严格遵循破产管理人和法院所做出的决策。根据破产法的相关条款,“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个规定明确指出了债权人有义务在指定的时间段内,采用合法有效的方式和实质内容来向破产管理人递交他们的债权申报材料,倘若未能按期完成这项工作,那么他们在整个破产重整环节中的受偿权将会面临严重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024-08-06
    184人看过
  • 破产重整负债归谁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整负债归谁管理破产重整的债务,属于公司债务的,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在公司成立时股东没有按公司章程约定,全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二、破产企业重整流程破产企业重整流程如下: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
    2023-08-30
    457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权公告谁发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整债权公告谁发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12-12
    498人看过
  • 公司破产后,债务应由哪方来偿还
    作为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组织架构——法人机构,该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权益。在遭遇破产承平时,该公司所负有的债务将由其所有的资产予以全额清偿。然而,倘若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股东的行为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之一,那么即使面临破产境地,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首先,若股东未能按照法定要求如数缴付出资,或者存在抽逃出资的违规行为;其次,如果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享有的有限责任特权,以直接或间接手段伤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最后,如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人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使得法院无法对债务人进行全面而准确的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4-08-12
    68人看过
  • 破产重整之后的债务谁承担责任
    关于破产重整后的债务责任主体问题,须依据实际情形予以确定。通常而言,倘若破产重整方案得以获批且顺利实施,那么债务的承担方式便有可能依照重整计划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合理分配与妥善处置。在破产重整的全过程中,原企业的股东、新引入的投资者以及债权人等各方参与者都有可能根据重整计划所设定的具体安排来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举例来说,新引入的投资者或许会投入资金并承担部分债务,以此作为交换条件,获取企业的股权或者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024-07-22
    266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务打折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组债务打折吗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二、破产重整后债务怎么处理破产重整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有: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
    2023-05-12
    122人看过
  • 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
    一、破产重整的计划由谁提出吗?破产企业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债务人或者出资额为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重整申请权人应该包括以下几种:1、债务人;2、债权人;3、出资人(股东);4、破产管理人;5、公共管理机构。二、哪种情形下的企业适合破产重整吗?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已经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2、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出现。三、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分别是什么?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5、重整计划的制
    2021-10-08
    407人看过
  • 破产重整计划应该由谁执行
    破产程序中的重整计划由谁执行但是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管理人要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破产程序中的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的执行是对重整计划的具体实施,是重整程序的最终落脚点,也是是否能达到重整目的的关键,是破产重整程序的执行人又是决定重整程序执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一、重整计划的执行人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在重整期间主持营业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其接管的财产和营业事务移交债务人。二、重整计划的监督人1、监督期间。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经管理人
    2023-06-14
    93人看过
  • 由谁来偿还离婚后的债务
    离婚后债务由谁来还要区分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离婚时仍由一方自己承担;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判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下列两点: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认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债务是否为夫妻共享。如果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如何偿还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有:(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2023-08-01
    14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怎样调整债务价值
    在破产重组过程中,调整债务价值往往需要我们全面地审视各种相关因素。首先,我们要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以准确判断其偿付负债的能力。紧接着,我们会仔细研究债务所涉及到的性质、期限、利率等关键要素。在此基础上,我们可能会与债权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些债务减免、延期偿还以及债转股等创新性的债务解决方案。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出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必须包含详细的债权调整方案及清晰的债权受偿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应详细制定各类债权人的具体权益处置方法,如酌情减少债务本金、适当降低利息率、适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破产重组过程中的债务调整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且合法的原则,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严谨程序之下进行,以切实保护各方面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
    2024-08-04
    364人看过
  • 国企破产重组后债务谁来还款怎么办
    当国有企业面临破产重组时,其债务的偿还主体与方式将依据具体情势进行妥善安排。总体而言,通常情况下在破产重组期间内,将会组建专门的破产管理团队负责对企业整体资产及负债状况进行全面的清理与整合。在此过程中,遵循法律规定的清偿次序展开债务偿还工作无疑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首先,需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随后再依循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债务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2)破产企业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3)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2024-08-16
    327人看过
  • 破产重整成功后债务还需要还吗
    当企业在申请破产重整程序并得到成功批准之后,尽管其所背负的债务仍需如期偿还,但是偿还的方式以及程度却有可能会相应地做出调整。破产重整的主要宗旨在于协助企业重新恢复其正常的运营能力及偿债能力,与此同时,对其所承担的债务进行全面的重组与调整。一旦重整计划得以顺利通过并开始实施,那么原先所欠下的债务便有可能根据新的约定条款和条件来进行偿还。举例来说,债务的总金额、所需支付的利息、偿还期限乃至其他相关事项等都有可能因为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及营运状况而发生变动,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处境与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024-08-03
    22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破产重整由谁提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 请问破产重整,债务还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取得股权。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与股东无关。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股东承担。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出资未达到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股东抽逃资金;一些股东
    • 企业破产债权代偿失效后债务由谁来还?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8
      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仍然由该企业法人承担。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 破产重整后的企业都由谁来经营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17
      法律分析 破产重整后企业会由破产管理人来经营。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进行破产财产清算等等。
    • 重整后破产债务怎么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对于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