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能仲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01:10:55 103 人看过

行政合同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归仲裁委管辖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可以管辖。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人身侵权案子能否仲裁

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人身侵权案件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行政法律行为不包括哪些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是关于行政法律行为的特征的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合同相关文章
  • 行政仲裁是不是行政裁决
    一、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理并由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而行政裁决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其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受理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其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而行政裁决则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实施强制管辖。三、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处理争议是根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即在全面、深入、客观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法规未对有关争议作明确规定时,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来确认责任。而行政裁决则只能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来确认责任。四、效力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依法
    2023-04-20
    15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按合同履行地仲裁吗
    一、劳动仲裁可以按合同履行地仲裁吗可以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既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一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一方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该法确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优先原则。二、劳动仲裁时效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4-30
    377人看过
  • 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
    以进行仲裁机构的地位和性质不同为标准,可以把仲裁分为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民间仲裁是指由非官方的民间组织性质的仲裁机构依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其是民间性质的。这些仲裁机构多为商会等民间组织筹建,不具有官方身份,不是代表国家实施解决争议的行为。民间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其必要条件是争议事项涉及的权益的可处分性。即对于争议涉及的实体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行政仲裁是指由行政机关或附设于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依行政权力对纠纷所进行的仲裁。行政仲裁与民间仲裁相比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1?仲裁机构为行政机关或附设于行政机关的专门机构。2?仲裁不体现当事人的自愿性。
    2023-06-06
    448人看过
  • 行政争议能否提起仲裁
    《仲裁法》第3条规定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依这一规定判定有关争议事项是否可以仲裁,可能遇到以下问题:第一,我们通常所称的“法”,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第3条虽有“依法”之说,却没有明确应依哪个层级的“法”,因此,争议事项依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属于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范围,而依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时,该争议事项能否仲裁,依《仲裁法》第3条便不能得出确定的结论。第二,“行政争议”指代不明确,容易导致人们理解上的分歧。此处的“行政争议”,究竟是指行政机关因其管理行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还是指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如果是指前者,则第3条规定此类争议不能仲裁未免重复累赘,因为第2条本来就已将此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排除在仲裁范围之外,况且,此类行政争议的解决,既有行政程序,也有司法程序,而并非必须由行政机关处理;如果是指后者,则将
    2023-04-22
    315人看过
  • 合同约定仲裁能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吗
    一、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地仲裁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就可以得知,对于仲裁地点的选择都是来源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约定。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一种进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合同里诉讼和仲裁的区别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
    2023-03-29
    118人看过
  • 合同没有有仲裁条款能申请仲裁吗
    不可以,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只能向法院诉讼。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合同不成立不影响仲裁条款生效吗合同不成立,仲裁条款可以生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虽然合同尚未生效,但是仲裁条款与合同相互独立,合同效力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因此尚未生效的合同,仲裁条款有效。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条规定:附条件之法律行为当事人,于条件成否未定前,若有损害相对人因条件成就所应得利
    2023-08-14
    133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有哪些特征?
    一、行政仲裁解释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此刻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仲裁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因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关系。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真相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二、行政仲裁的特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联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这一特征包括:(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争议当事
    2023-06-03
    415人看过
  • 行政仲裁废除了吗
    行政仲裁并没有废除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联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明确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这一特征包括:(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争议当事人中的一方;(2)作为行政裁决主体的行政机关只有经法律明确授权后,才拥有对某种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权。行政裁决权并不是行政机关当然职权,而要取决于有无法律明确授权。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这一特征包括:(1)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民事纠纷;(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也即并非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作为行政裁决的对象,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与行政管理事项有关联的民事纠纷才能由特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如土地管理机关对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裁决等。3、行政裁决是一种特
    2023-06-12
    74人看过
  • 行政仲裁的行政要素
    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从事的行政活动,不同于立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律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活动;也不同于司法机关被动的居中裁判社会纠纷的司法活动;也不同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力的民事活动。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四要素:一是,行政机关所实施的单方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二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三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这是对象要素,四是,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的对象所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完全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四要素,因此行政仲裁是具体行政行为。
    2023-06-06
    50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仲裁能对抗法院执行吗
    一、租赁合同仲裁能对抗法院执行吗租赁合同如果申请了仲裁的,就不能同时向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起诉的,就不能申请仲裁。二者不能并存。要么选择仲裁,要么选择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租赁合同仲裁的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
    2023-06-17
    36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否在合同履行地进行
    1、劳动仲裁能否按合同履行地进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一方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优先原则。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者中断;3。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5-31
    372人看过
  • 行政协议纠纷能否仲裁
    行政协议可以用仲裁。当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行政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仲裁具有自主性、专业性、保密性管辖的确定性,而且费用低,速度快,有助于及时有效的解决行政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
    2023-06-13
    16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多久才能仲裁
    对于行政复议,是不能申请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内。一、继承纠纷可不可以申请仲裁继承纠纷不可以申请仲裁。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以下类型:1、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3、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纠纷不能仲裁;4、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一)、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法律上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二)、下列纠纷可以申请仲裁:1、经济合同纠纷;2、房地产合同纠纷;3、技术合同纠纷;4、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5、知识产
    2023-03-21
    254人看过
  • 行政仲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仲裁亦称“行政公断”。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行政活动。行政机关所设的特定仲裁机关,依法对民事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交仲裁的争议进行裁决,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争议双方受到裁决约束。行政仲裁机构只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专门机构。一、无效行政行为特征(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通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
    2023-04-01
    44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上较为新型且重要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合同它引进了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的新途径,通过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积极的权利方式而不仅仅是负担义务直接参与实施行政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行政合同的广泛使用,将会减低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 更多>

    #行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问题能在行政诉讼仲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9
      我国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由此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
    • 行政争议能否仲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因此,也就没有行政仲裁的时效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行政
    • 合同属于行政强制力可以仲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6
      我国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当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签订的合同,如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办公设备合同,该合同是民事合同;只有当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身份签订合同时,该合同才是行政合同。由此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
    • 仲裁能保全合同不执行情况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9
      可以。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仲裁结果不服能行政复议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31
      1、不可以。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裁决的活动。 3、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仲裁不是行政行为,所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