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是否有牵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2:10:06 175 人看过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让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而且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但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因此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之间没有多大的关系。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两者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后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两者的立案标准不同。

前者的立案标准为,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后者的立案标准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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