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遗属补助什么时候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21:21:16 90 人看过

一、享受遗属补助什么时候终止

遗属补助的话通常都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停止。机关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1——3年,确实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一般到父母去世,儿童至18岁,如单亲家庭父母无劳动能力的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当事人兄弟姐妹处抚养至18岁,单位出抚养费!

二、遗属补助是怎样算的

(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

2.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3.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斗争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

4.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其它未尽事宜可继续依据甘人事114号、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

1.申报审批的时间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申报审批工作从2008年8月15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

2.申报审批的程序

遗属个人申报(8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变更遗属补助标准的遗属需持:

①个人身份证(审查后交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一张);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类别及年龄证明(必须为打印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③属已故职工配偶的,持所在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④属在中学学习的学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

⑤属2004年以前享受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且2004年提高标准的需提供2004年提高供养标准的审批文号;2004年以后审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需提供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文号。

⑥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已故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审批表(照片处必须贴有本人照片或以电子形式打印,否则不予审批)一份后,将全部材料交由原供养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⑦主管部门审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供养遗属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严格审查遗属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已故职工享受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并在符合享受和变更遗属供养条件人员的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后,将全部材料一并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

3.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10月1日至10月10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在严格审查**后,重新按照新标准审批。

4.各乡镇、各部门也要以这次工作为契机,对已丧失供养条件(被供养的父母已死亡;被供养的配偶已再婚或死亡;被供养的子女或兄妹已年满18周岁或中学已毕业)的人员要坚决予以**,并及时停止供养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订立的必经程序,是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的。公证遗嘱其实也是遗嘱订立的形式之一。

立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安徽省遗属享受哪些补助
    一、什么是遗属补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二、安徽省遗属享受哪些补助1、丧葬补助费: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2、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在职职工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工资;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没有直系亲属的不发。3、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
    2023-05-09
    189人看过
  • 年龄多少可享受遗属补助
    一、年龄多少可享受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政策:补助对象(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二、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中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并建立了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
    2023-06-08
    379人看过
  • 遗属补助能够重复享受吗
    一、遗属补助能够重复享受吗遗属补助不能够重复享受。二、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布)确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
    2021-11-09
    219人看过
  • 哪些死者的家属享受遗属补助
    一、遗属补助是什么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二、哪些死者的家属享受遗属补助1、遗属补助金,无论是自己病逝,还是非因工死亡,其配偶都可享受。2、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有文件规定,遗属补助金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换句话讲,你知道你当地的最低低保金是多少的话,你妈妈绝不会低于这个数(因为你讲你妈妈70岁了);3、你可到你熟识的财政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查阅《江苏省台州市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文件。4、大体申领程序:你爸爸的原工作单位——当地劳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
    2023-05-30
    67人看过
  • 什么人可享受遗嘱补助
    一、什么人可享受遗嘱补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
    2023-04-23
    478人看过
  • 退休职工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一、退休职工能享受遗属补助吗可以享受此待遇的,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遗属补助。二、职工遗嘱补助归哪里发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三、遗属补助的补偿项目(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
    2021-11-04
    341人看过
  • 遗属子女补助享受到多少岁
    一、遗属子女补助享受到多少岁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含符合离休干部条件未办离休手续的)无工作的遗偶和终身残疾的子女,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定补条件,且无直系亲属供养的孤身遗属,月定补标准可提高10%。如果你在上大学的话,可以领到大学上完参加工作,有自己固定的收入的时候。二、遗属补助的条件有哪些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三、遗属补助的补偿项目(一)丧葬费1995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付。2008年9月1日起,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
    2023-04-23
    51人看过
  • 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
    一、享受遗属补助需要哪些证明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2、申请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3、职工遗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簿上记载职工遗属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页面复印件);4、外省市户籍人员另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所属办事机构或城居保、新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生活来源情况的证明根据职工遗属的不同情况,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遗属对象为子、女、弟、妹等人员且年满16周岁的,需携带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就读及学制年限的相关证明材料;2、遗属对象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携带本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3、遗属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4、孤身一人的职工遗属,需携带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一级政府出具的
    2023-05-09
    361人看过
  • 一个人可以享受两份遗属补助么
    一、一个人可以享受两份遗属补助么通知规定,补助对象必须是由死者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遗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下同)、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未满上述年龄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已年满16周岁但尚在全日制普通中学或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习的,或因残、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上述人员若同时存在,可填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分别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在补助标准上,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费一律以省政府发布的死者单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应数额作为计算基数。如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从当月起作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其符合享受定补条件的遗属按死者单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比例逐月发给;非因公死亡的
    2023-04-23
    431人看过
  • 残疾证办好了什么时候能享受补助
    一、残疾证补贴领取残疾证每个月的补助都是由民政局直接达到残疾证持有者的账户中,所以大家每个月等待即可,而具体的时间可以咨询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二、申请的流程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
    2023-03-30
    222人看过
  • 遗属再婚后子女还享受补助吗
    遗属改嫁后就没有补助了,有抚养义务的是夫妻,再婚后,抚养义务转移动新的配偶身上,原配偶单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遗属的定义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对象,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如果男方死亡后妻子改嫁,这样妻子就中断了遗属关系。一、遗属补助金申请条件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如果被供养人符合条件,可到保险事业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023-03-04
    126人看过
  • 有遗属补助的人能享受低保吗
    享有遗属补贴的,一般要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以申请)。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74岁以上的老人如果没有退休金的(有退休金的是80周岁),可以享受老龄补助金,请查询本省的具体规定或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享受低保的条件享受低保的条件是以下三类: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
    2023-08-12
    103人看过
  • 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可以再婚吗
    一、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可以再婚吗可以。(一)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三)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
    2023-06-07
    449人看过
  • 遗属补助再婚了还能享受到吗
    一、遗属补助再婚了还能享受到吗遗属补助再婚了这个是没有影响的。二、遗属补助发放时间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但对《通知》实施之前已经死亡的职工,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7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通知》实施的次月起计发。三、遗属补助政策相关规定(一)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不能按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的规定办理。(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当时,其配偶没有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如果现在符合遗属补助条件,可以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三)非正常死亡的人员除犯有严重罪行畏罪自杀的以外,其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正常死亡对待。(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023-06-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遗属补助领取终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4-24
      遗属补助的话通常都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停止。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机关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1—3年,确实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一般到父母去世,儿童至18岁;2、单亲家庭父母无劳动能力的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当事人兄弟姐妹处抚养至18岁,单位出抚养费。
    • 享受遗属补助的的老人再婚后还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8-28
      可以遗属补助条件范围 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
    •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21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如下:1、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3、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 谁知道哪些人能享受遗属补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9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3、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4、《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
    • 什么时候停止渔船补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目前尚未全面停止渔船补助,涉及取消或扣减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的,必须是下列情况之一: 1.对渔业违法违规或犯罪,已经作出渔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刑事判决; 2.对暴力抗法已经作出治安处罚,或已经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并认定情节严重的; 3.对违反渔业安全生产和渔事纠纷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已有相应的事故认定报告或意见; 4.对违反农业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有关标准网具,由执法机构查实,经当地渔场修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