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犯从犯要每个月到派出所报道吗
被判定适用取保候审者需要恪守辖内监管机关所规定的定期报告义务。
通常此类人员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每周均需前往负责执行监管职责的派出机构进行象征性的签到登记,同时应保持随时待命状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传唤与召唤。
在此情况下,未获得相应许可前,不得随意离开其被指定居住或活动的市、县级行政区域。
此外,根据现行法规,每月还须提交一份详细的思想状况报告,这亦可以看作是对该项签到制度的进一步强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诈骗犯被抓后没钱还会给受害者退钱吗
当公安部门对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展开立案调查时,执法人员将会立即冻结涉案法人或个人的所有相关资产及银行账户,同时全心全意地追讨涉案款项,直至涉案金额全部追回。
当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并裁决结果公布之后,所有成功追回的资金将会依据法律程序,按照投资比例如数归还各投资者。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利用诈骗手段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设定了三档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标准。
首先,为了报复他人而使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达到特定金额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罚款;其次,如果诈骗金额居高不下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么犯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的严厉惩罚;最后,如果诈骗金额极为庞大且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那么犯罪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罚款或没收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n(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n(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n(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n(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n(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n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n(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n(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n(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n(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n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n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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