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过程应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34:41 114 人看过

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

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

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

(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

(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

(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一、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消费税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酝酿已久的消费税政策调整终于成为了现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将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消费税调整从目前的11大类扩大到14大类,促进环保和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限制奢侈品消费,成为此次调整最大的特点。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更好地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应当说,对原有的消费税项目进行调整,使应税商品适应目前我国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无疑是此次消费税调整的一大亮点。但是鉴于以往开征利息税的经验,在消费税新则付诸实施之际,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消费税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的要点。首先,消费税
    2023-05-04
    127人看过
  • 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
    2024-01-22
    363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做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2023-06-15
    412人看过
  • 房屋拆除应注意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一、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维权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公民在遇到拆迁时,要熟知涉及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对拆迁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判断,并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有多少。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不搬家,政府就拿自己没办法,这是错误的想法。在这里,我明确的告诉大家,如果对补偿不满意不搬家,又不提起法律程序的,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有权依法强拆。房子一旦被强拆,就错过了最好的维权时机。这就是对法律知识欠缺所导致的。2、保持警惕、理性谈判公民面对被拆迁方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与他们的交谈要做好录音等收集证据工作。切记保持理智谈判的心态,采取自残、自焚等伤害自己的行为,不仅对提高补偿没有多少帮助,而且这是对自己的严重不负责任。3、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一不懂专业拆迁维权法律知识;二不会实践操作;三是面对强势的政府和开发商;四是涉及的利益比较大,如果
    2023-06-23
    28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实施的注意事项分析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做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
    2023-07-05
    161人看过
  • 房屋强制拆除手续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4、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
    2023-02-26
    484人看过
  • 拆迁强拆房屋应对措施
    一、房屋拆迁遇到强拆应该如何办我们很多被拆迁户都经历过拆迁方蛮不讲理的非法强拆,甚至恐吓威胁。经常会有一些被拆迁的朋友,告诉我们报警也没用啊,警察也是他们的人。”报警绝不是单纯的打个报警电话说房子被强拆了就万事大吉了,要学会报警,描述具体过程,进行有效地报警,否则您怎么知道是没有用呢?并且警察不出警,是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法责任。如果遇到暴力强拆,首先要确定是谁来拆咱们的房子,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要录音、录像、拍照,这些都是后期维权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很多被拆迁的朋友遇到强拆问题都选择上访,以为只要跟领导反映了问题就能解决。最后跑上跑下耗费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什么问题都没解决还错过了维权的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具体个案中的起算点的判断是很复杂的,需要专业的律师来
    2023-04-05
    181人看过
  • 2022房屋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
    【基本案情】四川省犍为县下渡乡村民李某,在村中拥有合法的住宅。因岷江二桥修建,当地政府开始对李某所在村庄的土地进行征收,李某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之内。但因补偿标准问题,双方一直未就补偿达成协议。2015年10月,李某的房屋被犍为县政府强制拆除,李某的财产受到损失。为此,李某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犍为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并向法院提交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被强拆后的照片等证据。【法律分析】在李某这一案件中,可以从以下方面确认强制拆除房屋的违法:第一,犍为县政府行政主体资格不适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已依法给予补偿而拒不交出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责令交出土地的权限,但是没有强制执行的权限
    2022-04-11
    183人看过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条件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该通知一出,各大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业界一片叫好。本文将就该《通知》中所提到的行政强制拆迁的条件,和拆迁中应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介绍。一、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023-04-22
    432人看过
  • 强制拆除的定义和实施方式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申请专利属于行政行为吗1、申请专利不是属于行政行为。2、专利授权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申请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专利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
    2023-07-05
    67人看过
  • 哪些机构能够实施强制拆除
    一、哪些机构能够实施强制拆除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4.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二、强制拆除费用如何依法追缴违建强拆费用怎么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合法强拆,由违建方承担,非法强拆由行政机关承担。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可以要求这些补偿: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
    2023-05-19
    485人看过
  • 2024对房屋司法强制拆除需要什么流程
    对房屋司法强制拆除需要什么流程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一般是要求违法者自行拆除,如果限期不拆除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封闭现场强行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023-12-23
    321人看过
  • 房屋如果实施拆迁会强拆吗
    一、房屋如果实施拆迁会强拆吗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强拆: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二、拆迁中出现房屋纠纷怎么办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2024-01-12
    190人看过
  • 房屋过户注意什么房屋过户流程
    (一)产权是否可靠: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二)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三)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需注意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有改动过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有牵涉到面积计算的结构改动,在购买时应该将这些因素考虑到,并将额外增加的面积刨除在房价计算之
    2023-08-18
    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拆迁范围,房屋拆迁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强制拆迁中应按什么程序进行办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中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
    •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违法能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暴力强拆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
    • 房屋拆迁怎么强制拆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07
      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
    • 什么是强制拆除农民房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8
      如果不满足强制拆除的条件,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有哪些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
      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 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 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1)先行告诫说服。 (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