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零口供能否判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8:44:20 484 人看过

刑事案件零口供能不能判刑,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也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但是侦查机关掌握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短是3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上诉

刑事案件受害人是不可以上诉的。在刑事案件中,受害人是不可以上诉的,只可以通过检察院进行抗诉,具体而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是申诉的权利,如果要上诉的话则必须向检察院申请,从而进行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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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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