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殉职与公务死亡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8:24:43 269 人看过

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因公牺牲。为了正义的目的舍弃自己的生命,称之为牺牲。因公牺牲,就是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慷慨赴死献出生命的行为。牺牲,场面壮烈而凝重,且有献身者的主观性,按照牺牲一词原意,主观性是非常重要的。

职工非因公死亡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救济费,其标准以本省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个月计发。山东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614元月平均1384.5元。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鲁劳社〔2003〕5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企业为逝世职工举行遗体告别的费用,包括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企业据实报销。

三、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亦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山东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明显偏低。为解决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补助费。

三、职工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四、已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服刑或劳教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困难补助。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调整。

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采取定期走访、函调等方式了解受补助遗属的情况变化,对不再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生活困难补助。

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统筹项目的,由企业从原渠道列支。

八、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九、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公务员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2
    一、公务员因公殉职赔偿标准202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1、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2、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
    2023-03-08
    169人看过
  • 政务撤职和政务免职的实质与差异
    1、撤职和免职是有原则区别的。撤职,是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的一种纪律处分。免职,属于干部任用的一种组织措施,不是纪律处分。2、在某种情况下,有的党员犯了错误作了处理后,党的组织认为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时,也可以免去其现职务,这是正常的干部任免,不能视为纪律处分。3、撤职看责任大小,事故轻重,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免职一般是组织措施,不过在犯了错误的情况下,很难任用。4、撤职大于免职。撤职,就是已经存在直接或间接过失责任。而免职即使在无过错情况下,也可以免职。免后,另有任用而已。政务撤职和开除公职政务撤职和开除公职区别如下:1、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有处分期限的规定:24个月;关于撤职,当然是撤销当前的职务。撤销一两个职务一般不会影响职务工资待遇,除非撤销的是最高职务。当然如果我们是全部撤职的话,那也是会转为非领导职务了。因此公务员
    2023-07-10
    197人看过
  • 公务人员与公职人员的异同
    国家公职人员的范围是大于国家公务员范围的。国家公职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级别划分为,国家级正职和中共中央总书记。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
    2023-07-06
    367人看过
  • 派遣公司与劳务公司的工作内容差异
    派遣公司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劳务公司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人力资源公司租赁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选聘所需人才,并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为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员工沟通,以及劳务纠纷处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吗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与该公司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
    2023-07-11
    199人看过
  •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差异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都可以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于一个是贪污公众财产一个侵占公私财产。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管理国有财产,贪污、盗窃、欺骗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私自占有单位财物而且数额巨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
    2023-07-01
    325人看过
  • 律师与法务的差异
    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律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地位不同。2、服务对象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社会律师,一般都会供职于某家律所,其服务对象可能非常多样。企业法务服务的对象就是其供职的企业,其服务内容就是满足企业在法律事务上的需求。3、工资收入不同。4、律师打交道的对象不同。诉讼律师会往返于当事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之间,非诉讼律师则与委托公司或个人,业务相关国家单位等打交道。而公司法务通常是公司内部的同事,也会包括外聘的律师等。5、职业发展路径不同。法务是如何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
    2023-07-04
    205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因公殉职与死亡的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工伤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伤。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
    • 因公殉职与工伤死亡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工伤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受伤。 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
    • 公务员因公殉职的抚恤金是多少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3
      1、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因公殉职赔偿标准与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两个是一样的赔偿标准。因为国家不可能再弄一条法律去规定的。所以说。那也是一样的。实际上这只是叫法不一样。当官的在工作中死了,叫因工殉职。而工人在工作中死亡叫I工伤
    • 公务员因公殉职抚恤金如何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