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对质物的毁损负有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33:07 194 人看过

第六十九条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未妥善保管质物可能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存质物,或者提前清偿债权,返还质物。第七十三条质权因质权丧失而消灭。赔偿损失的,视为质物。抵押担保不同于质押担保。抵押权的债务人也继续占有抵押物。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为前提。首先,质权人应当继续享有财产残值的质权。其次,损害后果的责任部分:

1。没有协议,从法律规定。首先,法律对不可抗力造成的质物损害没有直接规定,但从法律总则来看,质权人对质物损害的过失只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可抗力致使质物毁损的,质权人不承担责任。第二,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如下:

1。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等;也可以是动产,如电视机、机器设备等。

质押物是动产,如电视机、机器设备等;也可以是权利,如存款单、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等,可合法转让的股份、股票、可合法转让的专利权中的产权等。在抵押过程中,抵押物仍在抵押人手中,而在质押过程中,抵押物必须存放在抵押权人手中。三。抵押合同的效力。属于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属于动产的,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的效力。自自动财产或所有权证书交付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没有处分抵押物的直接权利,需要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或上诉法院判决完成抵押物的处分;抵押物的处分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处分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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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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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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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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