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31:09 134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

(一)权利性质不同

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什么手续

一、由承包方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发包方同意后,由承包方依法与受让方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可以向发包方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合同格式如下:(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五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什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猜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第二,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的方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取得。第三,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二、土地承包合同形式应该是怎么样的?一、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
    2023-03-31
    298人看过
  • 承包地互换和转让的区别
    一、承包地互换和转让的区别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承包地的互换与转让具有显著的区别。1.从流转的对象来看:(1)互换主要发生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通过互换实现各自承包地的调整与优化.(2)转让则不局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它可以发生在任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之间。2.从对承包方(流出方)的要求来看:(1)互换通常没有特别的限制条件,因为互换本质上是一种双方自愿的、对等的权利交换;(2)转让则要求流出方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主要是因为转让涉及到承包权的长期转移,需要流出方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保障其生活。3.从法律效果来看:(1)互换并不改变原有的承包关系,只是承包地的位置发生了变化;(2)转让则会使原有的承包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产生新的承包关系,这是因为转让涉及到承包权的永久性转移。二、转包与转让的受让方要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转包与转让对受让方的要
    2024-07-29
    115人看过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条件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条件《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按该条规定,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生活的时候,才应允许其转让。目前农民进城发展的情况比较负载。有的是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种地;有的是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已在城市生活了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但他们通常是合同工,合同终止即失去生活来源;有的已在城镇安家置业;有的在城市上学;有的是进入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这些人的相当一部分,当失去工作,失去生活来源和生活保障时,可能回到他们的故乡,依*他们
    2023-06-03
    73人看过
  • 承包人土地经营权转让有效期限有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一般都是30年,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20年,那么转让的期限就不能超过10年。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
    2023-08-15
    70人看过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归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标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
    2023-03-03
    374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互换的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承包土地互换行为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农村承包土地互换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
    2023-03-02
    279人看过
  • 土地出租时是不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出租时是不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出租时无需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租赁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二、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土地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土地经营权的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
    2024-01-27
    3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是否一并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上面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有什么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区别如下:1、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他人所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2、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是指承租人根据财产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必要的占有权利的总称。二、债权转让后怎样对抵押物物行使抵押权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是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的。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三、地役权为什么不可以单独抵押了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
    2023-02-19
    125人看过
  • 承包地经营权转让问题
    1。承包地面积的确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原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地块不变的原则,不得扰乱、变更原承包关系。只要增加的面积在承包地范围内,就应属于原承包农户,并按原承包关系确认。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利用增加的面积弥补不足,不得向其他农民调整,更不得将增加的面积返还集体经济组织。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发生争议的,应当在争议解决后进行确权登记。对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多种办法,尽量明确。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后确认登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因实行规模经营和土地整理而扰乱原有“四到”界限的,按原承包面积比例分摊给农民。3。承包地已在农民之间流转的,流转后承包地经营权没有争议的,根据有关农民的申请,按目前占用土地的承包人办理确权登记。有争议的,应当在登记前解决。跨村民小组交换承包地,双方村民小组民主协商同意交换的,交换后可按合同关系登记;双方或一个村民小组不同意交换
    2023-05-08
    415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
    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如下: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5.入股。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
    2023-05-06
    4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什么?特点及互换原则有哪些?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一种,主要是指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间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的调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互换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互换后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可看出:1、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2、互换表面上看是地块的调换,实质上是带有物权让渡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进行了调整。3、从互换是相互之间经营权的
    2023-06-03
    266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法律如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得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法律形成的流通关系应当受到保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经营的指导工作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第六条承包人有权决定是否转让承包地、转让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2023-05-31
    40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法 调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管理的需要,对各自承包的土地进行的交换。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间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的调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是一种互易合同,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交换后,原有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变为发包方与互换后的承包方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一、互换土地口头协议有效吗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当事人口头协议互换土地使用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土地互换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协议的形式互换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互换土地,就涉及口头协议的效力该如何
    2023-03-15
    164人看过
  • 是否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一、是否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一般需要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2.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需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3.转让方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
    2023-08-20
    32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转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人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
    • 请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指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中一种方式。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包、互换,转让可是为什么不能抵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包括承包的土地、房产等,是现阶段我国农民生存的首要保障,如果允许抵押,就有了另外一种可能——买卖。就很有可能成了一无所有的农民。生存出现问题。国家主要考虑这方面问题明文规定,承包的土地,个人房屋不准质押。转包转换不改变个人的承包权,转包、转让都有期限,是有前提的,不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
    • 外村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流转合同可能无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什么意思,互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7条也规定:“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这里说的是可以,并不是应该,这说明,不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互换合同的效力。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是不能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