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代保管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08:04:55 147 人看过

代人保管毒品的认定,定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主观上明知代为保管的是毒品。若纯粹的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他人保管了毒品,不以犯罪论,不承担刑事责任;若明知是毒品,而仍然代为他人保管毒品,则构成了犯罪。代为保管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不同的保管行为那么构成罪名也不一样。如有帮助窝藏毒品行为、有帮助转移毒品的行为,也有帮助隐瞒毒品的行为,则分别以具体行为定罪。

运输毒品罪怎么认定呢?

运输毒品罪的认定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非法持有毒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1)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非法持有毒品的;(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3)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持有毒品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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