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时约定不明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9:34:03 476 人看过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超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未支付是否违法

只要超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支付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超过上述日期未支付工程款的,违法,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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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1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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