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26:20 397 人看过

一、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

1、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具体包括: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共同危险行为中证明具体侵权人的、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其他免责事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什么是免责事由

1、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2、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3、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2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免责事由在侵权责任中的作用——同义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发生险情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受害人故意属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吗一、受害人故意属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吗1、受害人故意属于。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受害人故意、第三人原因、不可抗力、合理范围内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受害人故意指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故意而导致的结果;第三人原因指造成损害发生的其
    2023-07-07
    50人看过
  •  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免责情况。这些免责事由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民事关系。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点: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 事 责 任 免 除 法 定 事 由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责任免除法定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
    2023-09-07
    50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研究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是: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1、被侵权人故意如自杀、自伤。例,甲想自杀,但又怕痛苦,听别人说触电身亡没有痛苦,于是在某日拿了根湿棍子去撩高压线,触电身亡,电力公司对甲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2、不可抗力某航班在航行过程中突遇龙卷风和雷电袭击,导致飞机失事坠毁,机组人员和乘客全部遇难,航空公司不能以龙卷风和雷击为不可抗力作为对乘客及机组人员的赔偿免责事由。3、自甘风险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原可
    2023-07-05
    343人看过
  •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因为其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所具备的条件。这些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有加害的行为。行为人实施了加害他人的行为;第二,有损害的事实。他人受到损害;第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也有一定的差异,即它要求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文重点讨论违法行为和主观故意两个要件。违法行为是加害人违法实施的侵害他人权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和不作为均可成为违法行为。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欺诈行为是为使被欺诈者陷入错误判断,或加深其错误
    2023-03-14
    116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环境侵权免责事由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2、受害人自身的过错;3、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行为的特征环境侵权行为是指因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破坏生态和资源,直接或间接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的行为。[1]环境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有以下一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2023-07-26
    428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及诉讼时效
    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2023-05-03
    467人看过
  •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
    一、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下: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6.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二、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是:1.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过错方是责任主体
    2023-05-06
    235人看过
  • 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法律是有哪些规定
    一、环境侵权的免责事由法律是有哪些规定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但是由于存在不可归责的理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于免责条件实际上界定了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范围,所以免责条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从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看,免责事由有三项: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和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这样,构成污染环境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二是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具备了
    2023-06-07
    244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哪些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环境污染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有: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学生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在放学路上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学生在校外受害的责任应由侵权者负责,学校只对学生在校内受害承担过错责任或者过错推定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2023-06-21
    35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免责事由
    特殊侵权纠纷免责事由: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一、特殊侵权的责任举证主体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
    2023-02-28
    174人看过
  • 商标侵权刑事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一、构成商标侵权罪的行为有哪些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商标罪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该罪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或巨大的。3、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该罪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二、商标侵权刑事责任有哪些?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责任销售假冒他人商标商品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
    2023-04-29
    353人看过
  • 侵权责任具有无形性吗,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具有无形性吗1、侵权责任具有无形性,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所以违法性是构成要件之一。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二、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规定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
    2023-06-26
    229人看过
  • 什么是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就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当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有哪些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事由有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两类:1.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
    2023-05-03
    131人看过
  • 侵权责任免责规定
    一、侵权责任免责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二、如何解决侵权责任纠纷(一)调解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可以申请有关部
    2023-05-0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般侵权免责事由有下列: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 产品侵权责任中包括哪些免责事由?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
      产品生产者必须证明下列情形之一才能免责: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4.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4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为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我国对环境污染侵权以及相关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环境污染侵权都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环境侵权免责事由有什么,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 著作权侵权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5
      著作权侵权免责事由具体有哪些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6.因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
    • 环境侵权哪些事由可以免责?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 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