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按是否登记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记名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记载在股票正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即不需要在股票正面或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首先,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所有权证书,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获取股利和红利而向各股东发行的证券,作为持股凭证。每一股代表企业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只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将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股代表着公司的同一所有权。各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份额取决于所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票是股份制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可以转让、交易,是资本市场上主要的长期信用工具,股份制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投资者的要求发行各类股票,以满足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需要。因此,股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股东的权利,股票一般可以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由于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种以普通股和优先股为特征的混合发行方式。混合股的主要特点是:在股票投资收益方面,实行“保息分红加上限”的做法;在股票投资期限上,采取定期回报或自由退市的做法;在股东权利方面,股份公司的权利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股东权利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股东权利义务的公平性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记名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记载在股票正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即不需要在股票正面或者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面额股票是在股票正面标明一定数额的股票。股票的面额可以是大的,也可以是小的,但对于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的面额总是一样的。无面值股票是指按发行公司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分割的股票,股票表面没有具体数额。(3)按股票所有权主体,可分为国有股、国有股、国有股、国有股和国有股三种,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自然人)股。这种股权分置是根据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实际需要而采取的一种股份分置方式,具有中国特色
(4)根据股份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发行股份和不发行股份。银证公开发行股票的票面记录有严格规定:①服务编号,②公司注册日期,③公司名称,④橡皮票据发行类别、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和每股面值,⑤流域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转让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⑥批准签发机器签证,以及⑦股票发行的年月日。不发行股票的股份仅限于转售股份。有两种情况。一是只记载在股东名册上,不印制和发行股份。二是实行股票托管转让制度,将股票存放在信托公司或银行进行专门托管。股东以公司编造的股东姓名为依据领取股利和行使权力
(5)其他种类的股票:①零股,即少于一股的股票,如果数千股可以合并为一股,则在股权分置、合并、股东增资等情况下,可以零股。只有当零份额等于最小单位(0.01份额、0.02份额等)的整数倍时,才是零份额。只有这样才能被认出来。②复数股。每股代表一股多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将一股股份转换为多股股份,或者要求将一股多股股份转换为其他多股股份,或者要求将一股多股股份转换为一股。③股份是由几个人共同持有的股票。记名股票为数股的,应当记载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当股票由若干人共同持有时,只能选择一个共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否则不能行使表决权
-
股份质押是否可以变更增资登记
70人看过
-
根据哪些准则可以将公司股东分为不同的类型?
405人看过
-
根据期限可以划分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259人看过
-
有期徒刑可以根据哪些情况进行分类?
225人看过
-
根据合同效力,合同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322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92人看过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
-
起诉情况根据哪些分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8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诉讼可分为四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通过侦查、起诉(包括自诉)和审判活动等,适用刑事法律,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处刑问题。民事诉讼,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各种民事权益,因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产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民事法律,对当事人争执的问题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全过程。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地
-
工商登记机关根据申请可以核发哪些证照?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开办条件,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1)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4)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
-
根据民间借贷有哪些分类?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01、还款能力丧失。特别是在金融风暴或经济危机时期,相当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间大量融资投向比较大的项目,如采矿、地产、船舶运输等,一旦大经济形势变化,资金链断裂,风险大幅度上升,还款能力逐步丧失。 2、出借人追逐高额利润,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 3、没有相应的担保或抵押,使借款人还款没有保证。 4、借款文书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