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解释和适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8:31:35 355 人看过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

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区别

1、法的主体方面: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内民众;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关系中的国家本身。

2、法的对象方面:国内法的对象主要是私人之间的关系;国际法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或政府间的关系。

3、法的渊源方面: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国内习惯法。

4、法的本质方面:国内法是一国的主权意志的对内表现;国际法是国家主权意志的集体表现。

5、法的效力方面:国内法的效力来自单个国家的意志;国际法的效力来自各国的共同意志或共同同意。

6、法的实施方面:国内法的实施以该国的强制力加以保证;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措施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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