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可以排除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1:40:07 128 人看过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可以排除执行吗

【案情】

2013年2月4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就刘某诉周某明离婚纠纷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刘某与周某明离婚,案涉房产均自愿赠与婚生女周某所有。后案涉房产由周某单独居住,但仍登记于刘某和周某明名下。

2016年3月23日,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江苏某银行诉周某诚、周某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周某诚偿还银行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周某明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案涉房产进行了查封。周某在其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认为案涉房产已经生效调解书确认归其所有,故请求排除执行,并确认案涉房产归其所有。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基于离婚协议对未过户房产同样享有物权期待权,应认可子女享有的独立请求权地位,并综合考量执行债权性质、离婚协议是否真实、子女是否占有房产、房产未过户是否为子女过错等因素,判断子女权益与申请执行人权益何者优先。

【判决结果】

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对案涉房产不享有物权,故对周某提出的确权请求不予支持。

刘某、周某明二人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作的处理对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周某作为离婚调解书中的指定受益人,在案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享有将其变更登记至自身名下的债权请求权。

周某享有的变更登记请求权与银行对周某明享有的普通金钱债权请求权相比,在多个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并因此具有排除执行的效力。

遂判决,停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宣判后,周某、江苏某银行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该支持周某提出的不得对案涉房产采取执行措施的诉求。

1、离婚协议中房产所有权变动效力的认定。

经诉讼离婚形成的调解书中确认双方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子女由此认为该离婚调解书系导致物权设立的法律文书,房产自离婚调解书生效时归子女所有。

该观点实际扩大了能够导致物权变动法律文书的范围。而能够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应限定于形成性文书,离婚诉讼虽为典型的形成之诉,但离婚调解书中关于共有房产赠与子女所有的条款是双方就共有房产处置达成合意的确认,属于确认性调解书。

该调解书生效后,仍需离婚夫妻办理交付和过户手续,房产方能发生物权变动。

2、房产赠与子女约定的性质认定。

因未办理过户手续,子女对房产不享有物权,但并不能据此得出其无法排除执行的结论。

能够排除执行的实体权利并非仅有物权,其他一些民事权益也可排除执行。

判断离婚协议是否赋予了子女对房产的某种权益,涉及房产赠与子女约定的性质认定问题。房产赠与子女约定是指夫妻双方约定向子女给付,子女因而取得给付请求权。

从减少诉累、保护未成年人子女权益角度而言,倾向于认定子女基于离婚协议享有直接、独立的请求权。

采利益第三人合同说逻辑自洽,符合离婚夫妻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内心真意。在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场合,离婚夫妻各自向对方允诺其向子女交付自身房产份额,补偿关系体现在婚姻关系的解除、抚养权归属等约定中,而子女与离婚夫妻的对价关系则体现在子女与父母的亲情纽带中。

实践中,离婚后成年子女与父母分居甚至互不往来的情况并不鲜见,否定子女的独立请求权地位,可能会导致真实权利状态与权利外观长期处于不一致状态。

3、子女变更登记请求权可排除执行的要件。

在承认子女对未过户房产享有独立变更登记请求权的前提下,须将其与申请执行人请求权进行权衡,得出何者优先的结论。

首先审查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约定的真实性,再参照关于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条件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在执行程序中对不动产买受人进行优先保护的理论基础是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保护,该理论同样可适用于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的场合,子女与不动产买受人的法律地位类似。

离婚协议中的对价隐含在身份关系的解除及抚养费支付、抚养权归属等约定中,离婚夫妻在协议商定过程中进行博弈,各自向对方支付某种对价,同时基于对子女利益的关注,才达成了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的合意。

子女对未过户房产同样享有期待利益。对于父母离婚后未按离婚协议约定将双方共有房产过户予自身名下的子女,虽尚未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赋予其类似所有权人的地位,其对房产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效力。

本案中,周某作为离婚调解书中的指定受益人,在案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享有将其变更登记至自身名下的债权请求权。

子女享有的变更登记请求权与银行享有的普通金钱债权请求权相比,在请求权成立的时间、物权期待权、法益保障功能等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并因此具有排除执行的效力。

这是中国人民法院网登载的对(2019)苏1091民初2050号民事案件的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中子女如何获得赠与的房产?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有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如果是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交付的,该房屋还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还存在情况如果夫妻间存在债务,则有逃废债务之嫌,那么赠与行为则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1、将离婚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作为一种证据;2、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部门,以此作为双方登记离婚的主要依据的这种离婚协议,这种情况的就婚姻关系解除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
    2023-07-11
    87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中,房屋赠与小孩的约定,没有过户,不可以撤销。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孩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的赠与行为。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撤销赠与。一、婚前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婚前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婚前协议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婚前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3、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对协议中的财产有合法的处分权。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2023-06-26
    153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的夫妻共同房子赠与子女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中的夫妻共同房子赠与子女有效,只要夫妻双方决定赠与的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在决定赠与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在经过双方签名确认,并且注明签订日期后就合法有效,并且在夫妻二人领到离婚证后依法生效。在夫妻二人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子女就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2023-08-03
    13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将按揭房屋赠予子女的可以撤销吗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未还清按揭款的房屋赠予子女,由于按揭款未还清,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予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对于属附随行为的赠与则不能准许当事人撤销。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1、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2、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无任何胁迫或者欺诈;3、存在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不能完全清偿的,应当达成清偿协议,确定偿还的数额;4、双方还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明确各自分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23
    247人看过
  • 子女房产是否可以成为离婚协议的赠与财产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赠与给子女,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应认定该房产归其子女所有,可以对抗执行;另外一种情况,即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也可对抗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可以撤销吗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存在欺骗或者隐患财产分隔情况的,可以申请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房产的约定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
    2023-07-19
    182人看过
  • 协议离婚是否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进行约定
    孩子抚养协议是在夫妻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是作为在离婚协议一部分存在的,而且在登记离婚时,受到法律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孩子抚养协议应该将夫妻双方的个人情况,子女的情况,抚养费的安排,探视权等方面安排一一列明,并就孩子抚养协议自愿达成一致,双方都要遵守履行。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所谓有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一般是指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婚姻登记处。(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用A4纸各复印一份);(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浅红色底);(六)、离婚双方当事
    2023-04-06
    179人看过
  • 赠与撤销权能否约定排除
    可以。除了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予不允许享有任意撤销权外,一般来说赠与人是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行为的,不过在赠予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则受到合同的约束,需履行合同约定。当事人将财产无偿送给他人,就是赠予,一般来说赠与人享有任有任意撤销权,即在双方财产转移发生前可以撤销赠予。赠与人可以无限期地行使赠与撤销权吗?答: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赠与人即使享有撤销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法律规定的期间为一年,即从赠与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撤销权,赠与财物就不得要回,而将永久的归受赠人所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3-07-21
    294人看过
  • 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吗
    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但夫妻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都不再存在。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有:1.双方的再婚权;2.同居和忠实义务取消;3.财产上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终止;4.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消失;等等。一、夫妻之间有一方生病可不可以离婚夫妻之间有一方生病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就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并签订离婚协议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时,婚姻结束。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想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结束婚姻。二、婚内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
    2023-03-11
    1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认定为赠与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认定为赠与1、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就离婚问题进行的约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要离婚协议书载明后,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但需要另外签订赠与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1、首先,签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内容。因为这时候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所以双方都可以变更协议内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书,那么还是可以的。2、其次,签离婚协议书后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通常事后不能再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
    2023-06-17
    261人看过
  • 父母对子女赠与儿女的房产可以执行吗
    是否可以执行需要分情况:1、如果父母有债务,把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孩子,或者低价卖给孩子,债权人是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的,对于这种情况,赠与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是可以执行的;2、子女的房产与父母的债务无关,属于合法购买的,或者从父母那善意取得的,那么父母欠债,法院是不会执行其成年子女的名下的房产的。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过户的流程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
    2023-08-04
    422人看过
  •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吗
    不可以,该协议无效,因为该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是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的。除非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不然在协议中禁止生育条款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丢失后还可以再婚吗离婚协议丢失后还可以再婚。法律规定,只要二人之间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男女双方有达到法定婚龄,且均为单身状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行为是出自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当事人即使丢失了之前的离婚协议,其也可以携带结婚所需的材料与现任登记结婚,确立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23
    134人看过
  • 离婚中的赔偿协议与执行
    如果认定了一方存在过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离婚的发生。要求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发生。也就是违法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了离婚的后果。过错方也是可以离婚的。赔偿数额没有固定标准,根据你们夫妻财产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不会太多。案件当中可以调解协商。受虐待离婚赔偿问题受虐待一方应当在诉讼离婚时提出申请离婚赔偿;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赔偿。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5
    468人看过
  • 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房产赠与给子女,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撤回赠与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但由于贷款未还清,不能过户,离婚后如果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了,可以撤销赠与吗?我们知道,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的约定,和解除离婚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内债务、离婚损害赔偿等约定,是一个整体,它们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是对婚姻问题涉及到所有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一些人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这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离婚时已经对子女造成巨大伤害,当时的赠与也是为了给子女补偿,以弥补父母离婚带给子女的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法官一般不会支持反悔一方的撤销赠与的请求。因此,在离婚后,反悔一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
    2023-06-28
    195人看过
  • 子女归属能否在协议离婚中约定?
    协议离婚子女归属能约定。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应当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每月探视次数不宜过多,如果探视过多,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丈夫在服刑中,我能否协议离婚?法律咨询:丈夫之前有外遇,要求离婚,本人同意,还没有来得及办手续,他就因为其他原因判刑9年,现在已6年。现在有他两年前寄回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已经签字,附有申请委托人代理书。这样带着这些手续,和他的委托人是否可以到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可以,但其委托书要经过他所在的劳改单位证明其真实性后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否则按规定要他本人来了才能办理离婚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协议离婚需要的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
    2023-07-05
    40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离婚后,离婚协议赠与子女财产纠纷中赠予约定能撤销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父母将一方名下的房屋约定为子女所有,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不应当撤销。根据《民法典》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当一方没有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另一方应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请求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不应以一方违约为由
    • 离婚协议,能否有权排除执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7-28
      离婚协议作为未经公示的财产权属约定,不能排除执行。离婚协议的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排除执行。
    • 协议离婚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进行约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协议离婚可以对子女的抚养进行约定,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可以反悔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不能反悔。《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时赠与子女未过户赠与协议有效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属于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