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恶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30 08:45:51 252 人看过

一、张家港退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关于在购置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退还方案如下:

(1)若经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对方赞成解除合同并予以履行,则可以顺利地完成退房及退款之事宜;

(2)然而,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且该退房退款事项实质性地导致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作为买方将不得已失去请求退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在中介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时交的定金可不可以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定金可按以下情节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约定退还定金。

2、出现违约的,如果收取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支付一方违约,收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张家港退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恶意串通一房二卖无法返还怎么办
    1.通过谈判寻求和解:就目前情况而言,首先应当尽力通过与开发企业的沟通与交流来协商解决事宜,以按照合约规定的事项,追索返还应得的购房款项。在谈判过程当中,务必明确自身权益,并积极寻找和探讨与开发企业之间可能的共同利益点,以便能够妥善解决问题,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2.启动司法程序: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达成和解,那么便可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开发企业将应退回的购房款项归还给您。在此之前,请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以及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提交起诉状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
    2024-08-04
    318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一房二卖合同违法被判无效
    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迟迟联系不到房主过户,而是等来了另一位买房人,并被要求腾房。认为房主与另一买房人恶意串通,徐某起诉要求确认对方的买卖合同无效。近日,通州法院判决支持了徐某的诉求。2009年,徐某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龚某名下的房屋,交纳首付款7万余元后入住。后因无法联系到龚某,徐某无法交纳剩余房款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1年,王某称其购买了龚某的房屋,已经办完过户手续,并起诉徐某腾房。徐某认为,龚某与王某恶意串通,故起诉要求确认龚某和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调查发现,2010年4月,龚某将房屋出售给王某,双方约定房价为80万元,而当时涉案房屋的价格应在130万元左右。对于实际支付给龚某的房款,王某说过110万和25万两个版本。法院认为,王某与龚某之间的房屋买卖价格混乱且均远低于市场价,王某称看过房,但徐某称在房屋中居住并没有见过王某。法院认定龚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恶意串通
    2023-06-09
    272人看过
  • 非恶意一房两卖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在房地产销售流程中,倘若出现了“一房两售”的现象,买方具有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诉求或强制终止合同的权利,包括收回购房款本金及其预付款的利息,同时也有资格主张获得不超过实际已付购房款项金额一倍的赔偿金。若在商品住宅买卖协议签署后,卖方再度将同一房产进行二次出售,导致商品住宅买卖协议原定目标无法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方有权申请撤销此项交易协议,追讨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和预付款利息,并要求卖方对此作出赔偿。除此之外,买方还有权进一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之前已支付购房款项金额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
    2024-05-11
    131人看过
  • 恶意串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恶意串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不可被允许。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乃关乎合同当事人各方之间是否存在着非法的勾兑谋合,以攫取个人利益而共同缔结的合同,其危害的是国家、社会整体或第三方的权益。就此种行为的法律规定要件而言,其中主要包括两个要素,分别为主观层面的恶意串通意图和客观层面的合同损害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二手房过户可以网上查询吗关于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的相关验证工作,其实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完成:1.在线查询:您可以借助互联网,访问各省市区的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然后根据页面提供的链接找到对应的查询入口。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准确地填写产权持有人的姓名以及产权证书编号。请注意,并非所有行政区域都已实现了此项功能。2.房产局现场查询:如果您希望获取更为精准详尽的个人房
    2024-03-14
    244人看过
  • “一房二卖罚则”是否适用应以开发商恶意为前提
    案例A公司开发了某地某小区楼盘,于2012年1月29日取得预售许可。2012年2月25日,甲与A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2012年2月-4月,甲先后向A公司支付50万元、20万元、20万元、50万元。此后,一直未付款。A公司于2012年5月向甲发函要求其前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照约定付款。该函件在邮政投递系统中显示为已签收。2012年7月,A公司向甲发函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协议书》。该函件因无人签收被退回(退回后A公司一直未拆开该快件)。2012年10月,A公司将该房屋卖给乙,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该小区也于2014年3月交房。2014年5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解除其与A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2)A公司返还自己已付的140万元房款及该140万元自2012年4月6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3)A公司向
    2023-04-21
    437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如何认定恶意串通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在其法定构成要素上,主观要素为恶意串通,即当事人双方具有共同目的,希望通过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客观要素为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卖方或者买方与中介合谋,非法勾结,欺骗受害人签订合同,就会构成恶意串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合同恶意串通的特征(一)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
    2023-02-25
    55人看过
  • 一房二卖恶意串通取证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若卖方在已经与买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之际,仍然与第三方进行掩盖真实情况的不正当勾结行为,那么作为买方,便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裁定其与作为卖方的被告以及作为第三方的被告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无效协议,并且要求卖方严格履行其在原有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倘若卖方在成功出售房地产后,再度与第三方进行不法勾结,秘密设立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将已售出的房地产实际交付给第三方使用,导致原购房者无法实现其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坚决认定卖方与其第三方所涉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无效。在契约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往往会牵涉到恢复原状、不动产折现以及赔偿损失等众多民事责任问题。同时,买方还有权对卖方提出违约责任的索赔,因为卖方和第三方的不法勾结行为无疑会对买方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
    2024-05-09
    325人看过
  • 怎样证明恶意串通一房两卖
    在涉及到恶意串通的情形中,首要的要素便是要求参与串通的各方具有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主观恶意。这个概念被称作“恶意”,与我们通常说的“善意”相对应,也就是指当事人明确地或应当意识到某种行为会对国家、集体或第三方造成损害,但仍然故意实施这一行为。如果参与串通的双方或其中一方并未充分了解或认识到其行为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那么他们就不能被视为恶意串通的主体。然而,如果双方曾经有过共谋的历史,那么这样的行为才能被确认为恶意串通。首先,所谓的共谋,主要是指当事人怀揣着共同的目的——即串通的双方希望通过实施特定的行为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这个共同的目的既可以表现为双方在事前达成的协议,也可以体现为一方表达出自己的意愿,而另一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明知该行为所追求的非法目的,并以默许的方式表示同意,然后,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实施这一非法活动。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时,为了判断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需要从以下
    2024-08-10
    222人看过
  • 如何处理二手房买卖商恶意违约
    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中的恶意违约。如果您不具备设计相关合同条款的专业能力,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对此问题进行操作或咨询专业律师。这叫做用小钱做大事。比如,如果出卖人无故不收购房款、不交房、不解除合同,就应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方有其他损失,卖方也应赔偿。违约金的数额不宜过低,因为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低,就意味着违约成本过低。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成本高于恶意违约的成本,卖方肯定会选择违约。因此,违约金的数额应更高,以显示其约束力。4。卖方违约后,仍需赔偿买方的其他损失。但买受人是以证明自己存在的证据来确定损失的。具体到房屋涨落损失的认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与出卖人协商确定损失,并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可以简单快捷;(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确定,可与最相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进行比较(一是同一楼盘同层同户型;二是相邻楼盘同层同户型;二是相邻楼盘同层同户型);三是,同一区域的房屋成交价格与买卖合同成
    2023-05-08
    245人看过
  • 一房两卖恶意串通如何取证
    对于恶意串通这一现象,其核心要素在于两个当事方均存有恶意对待第三方之意向。此种恶意行为又可称之为“恶意”,它是与“善意”相对照,亦即是明白地意识到或应当明了某一行为会对国家、集体乃至第三方造成损害,然而却有意为之。若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并未清晰地认识到或不应明了其行为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那么他们就不能被归类为恶意串通的范畴。然而,如果双方存在着共谋的历史,那么这样的行为才能被确认为恶意串通。首先,所谓的共谋,主要是指当事人怀揣着共同的目标——即串通的双方希望通过实施特定的行为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这个共同的目标既可以表现为双方在事前已经达成共识,也可以体现为一方表达意愿,而另一方或者其他当事人明知该行为所实现的非法目的,并以默许的方式表示同意,然后,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实施这项非法活动。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为了判断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购买者
    2024-04-29
    212人看过
  • 二手房注意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2005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已入住五年多。可原屋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屋做了抵押贷款,现在法院要强制执行房产。近日,浦城县罗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此事。罗女士所说的房子位于浦城县南浦街道怡园小区,四室一厅,建筑面积140平方米。2005年,罗女士与原屋主刘某签订协议,以近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商品房。当年11月20日,罗女士将179800元交付刘某,双方约定余款待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后付清。此后,罗女士一家入住该房。罗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2004年开盘的,她跟刘某协议买卖时产权证还没做好,所以当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罗女士的邻居告诉记者,当初,刘某入住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将房子卖了,房屋只是做了简单装修,连水电和有线电视都是罗女士开户的。2007年,罗女士得知产权证已办好,她就多次催促刘某办理产权过户,可刘某百般推脱,后来索性换掉电话号码,到外地打工去了。今年3月,罗女士突然接到浦城
    2023-06-10
    145人看过
  • 怎么注意到一房二卖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注意到一房二卖为防范一房二卖的风险,应全面调查核实所选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在签署购房协议时,必须明确规定不可出现一房二卖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适度加大对此类违规行为的违约责任追究力度。此外,还可实施网络签约举措,以保证交易信息的实时传输;及时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及严格实施资金监管与资金托管策略,杜绝交易资金被挪作它用等非法操作现象发生。《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
    2024-07-16
    383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恶意毁约?
    一、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1、关注出卖房屋的权属合法性问题;其中,共有房屋应关注是否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的问题,即出卖房屋必须拥有合法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出卖必须获得共有权人同意。2、应关注出卖房屋的质量以及出卖房屋保修期是否已过,以及物业合同中关于房屋维修的责任约定;即出卖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设施、管线等是否已过保修期限;物业合同中就相关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进行约定。3、应关注房屋中介公司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约定;以明确房屋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4、出卖人、买受人、房屋中介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5、应关注贷款房屋买卖时,是否已获得贷款银行同意并已就贷款事宜与贷款银行达成协议等事项。6、搞清当事人的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7、要将落户行为作为一个条款写进去,将户口迁出作为完成交易的一部分,以便防患于未然。8、明确交房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
    2023-02-04
    273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一房两卖后一个购房合同无效
    市民王女士:今年4月,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今年5月10日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我付清了全部房款,但当我按时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告知我那套房子已卖给了别人,且已经办理了入住手续。后来,我得知那个别人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请问,我能否主张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朱律师: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未依法解除合同关系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得就同一房地产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一房两卖。对你来说,要主张开发商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买卖无效,必须要证明该工作人员与开发商之间构成恶意串通,即主张时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开发商是在该房屋已出售给你的情况下,与其工作人员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开发商在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买卖合同时,该工作人员知道房屋已出售的事实;(三)该工作人员在知悉房屋已出售的情况下,仍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四)开发商
    2023-06-10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多卖是欺诈吗一房多卖恶意合同犯法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一房多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就同一房屋先后与不同的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几份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于是,这套房该归哪个买受人便成为一个难题。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一房多卖在多份合同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程度确定各买受人可请求履行合同的顺序。原则上,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在上述案例中,该读者有权优先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但在大部分“一房多卖”的情
    • 如何认定一房二卖是否属于恶意取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30
      一房二卖一般不属于恶意取得。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 恶意串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30
      这种行为被认为不合法性。所谓的“恶意串通”所涉及到的合同内容,主要是指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非公开状态下,利用合作和协作的便利举行了违法勾当,以获取个人利益为唯一目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共同制定了能够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条款。从法律规范定义来看,恶意串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要素:首先,它必须表现为主观上的恶意串通,即只有合同双方主体都怀揣着同样邪恶的意图,故意制造不公平
    • 一房多卖恶意串通的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房多卖恶意串通的认定的标准是出卖人对于其行为损害了先买房人的权益肯定是知道的,所以要认定后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主要是判断后买房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 一房两卖中的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属于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