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生效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9:00:20 363 人看过

转继承权的内容包含:1、转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的情况下发生;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遗产;4、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有哪些情形是丧失继承权的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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