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工伤可以直接说人身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13:18 470 人看过

当事人遭受工伤后,一般不能直接告人身损害赔偿,但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在不重复赔偿的范围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够重复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

可以同时主张,但有些重复的费用不能在两个案件中同时主张。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竞合纠纷,工伤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一、竞合情形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案件中,存在着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竞合的情形,由于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在赔偿项目上不完全具有同质性,且工伤保险赔偿中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导致赔偿金额不相同,受害人如何选择救济途径,直接决定了其所获赔偿的多少。在适用法律时,是支持受害人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是支持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亦或是支持受害人进行双重赔偿,各地处理不一。二、处理模式1.在实践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时主要有两种处理模式:一是兼得模式。由于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且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竞合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亦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有权享受工伤待遇。二是选择补充模式。即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侵权人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后,还可以就其与另一种赔偿之间的差额另行主张,即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2.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发生竞合时应适用补充模式,并且受害人可优先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使受害人能尽快得到社会保障机制提供的救济,再以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为补充,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首先,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竞合时,应明确的就是两者不可兼得,因为遭受侵权损失的只有一个,不能获得两个赔偿,且《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是为了使劳动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而不是为了使受害人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其次,是适用何种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该类情形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工伤赔偿也不能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也未剥夺受害人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外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再次,是哪个赔偿在先的问题。工伤保险是解决工伤事故的最好方法,但因工伤保险对加害行为的惩戒和预防作用十分薄弱,存在不能充分填补受害劳动者损害的可能,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矫正正义和道德责任为基础,旨在对受害人全部损失进行弥补。故认为首先按照工伤保险责任纠纷处理,能及时解决纠纷,待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先行给付工伤保险赔偿后,可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代位求偿。3.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发生竞合时,在司法裁判中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建议优先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再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来进行二次调整。这既能保护职工的权益,完全填补损失,又能节约工伤统筹保障基金有限的社会资源,还能够维持相关法律制度的惩戒与预防功能,是较为可行的赔偿模式。

三、交通事故因修车误工费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触电受伤可以要求哪些人身损害赔偿
    回答:(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023-02-04
    3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侵权人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身体受到的伤害一般可以分为下面这几种情况,一般侵权行为的一个人身损害、特殊侵权行为的一个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的一个损害、医疗事故的损害、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所造成的损害、饲养动物所造成的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其他的一个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害。那么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所包括的是侵害他人进而造成人身损害的,在这个主要包括的赔偿有医疗的费用、误工的费用、护理的费用、交通的费用、住宿的费用、在住院时间里面的一个伙食补助的费用、营养的费用、鉴定的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当事人所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相关的精神损害的一个抚慰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2023-06-13
    6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主要有以下15项:1、医疗费用。指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须的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整容费、器官移植费、代用器官装饰费(义眼、义齿假肢、假发等)和后期治疗费等。2、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在治疗、康复期间用于生活照料的开支以及因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在治疗、康复以后所开支的生活照料费用。这项费用与医院护理费有着本质区别,医院护理费是医院从事技术性护理而收取的与治疗相配套的医疗处置费用,而护理费则是专指用于受害人生活照料的费用。3、交通费。指在救治期间,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救护、陪护人员和家属因救治、护理需要所花费的交通费用。如车船费、救护车费等。4、住宿费。指受害人在救治期间,必要的救护、陪护人员和家属因救治、护理需要所花费的旅馆住宿费用或房屋租住费用
    2023-02-04
    359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可以直接逮捕
    一、有哪些情况可以直接逮捕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
    2023-04-20
    182人看过
  •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冲突吗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在于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等等。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冲突的,存在工伤的情况是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损害赔偿的。一、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赔偿
    2023-04-26
    32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直接订立无期限合同
    能订立无期限合同的情况包括: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打撑一致;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十年之内会退休的等。一、劳动法几年签长期合同三种情况。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在公司做一年以上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吗在公司做了一年以上,仍需用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2023-03-27
    464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目录如下: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等);5.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丧葬费凭证;6.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二、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是对于医药费的部分,则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也就是如果侵权人已经依法赔偿了医药费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则无需再支付医药费。而没有重合的部分则都可以获得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2023-05-06
    455人看过
  • 几种特殊情况下学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一)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的未成年学生致害案件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基于未成年人的天性,会经常聚在一起打闹、游戏等,故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在此种情况下,未成年人既不在父母的直接监督之下,也不在学校的教育管理之下,故确认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较为棘手。笔者认为,下列要点须予以关注:1.加害行为本身的性质及危险性。如果在未成年人之间进行的活动、游戏或其他行为本身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应认定加害人、被害人均无过错。在此种情形下,非难加害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是不客观的,应当由加害人的监护人、受害人的监护人和学校按照公平责任原则分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实施的加害行为本身就具有人身危险性,如殴斗或者故意挑起事端等,应认定加害人的行为具有过错,加害人的监护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以该未成年人已经脱离控制为由,申辩自己已经尽到监护职责,因为法定代理人之监督,不仅指平常之管教,应兼指具体加
    2023-06-13
    205人看过
  • 货物在哪些情况下毁损承运人可以不赔偿
    一、货物在哪些情况下毁损承运人可以不赔偿1、货物毁损承运人可以不赔偿的情况:不可抗力导致货物毁损、灭失。如地震、山洪等;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导致货物毁损、灭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物流损坏货物赔偿标准物流损坏货物的赔偿标准:可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完全损毁,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
    2023-06-14
    32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诉讼时效多长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有:1.侵害人致他人受伤,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多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谁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是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2023-04-30
    320人看过
  • 工伤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一、工伤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工伤事故如果是劳动者在上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也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
    2023-06-27
    465人看过
  • 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哪个更多?
    工伤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一样,不能分辨那种赔偿更高。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工伤案件赔偿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主要区别是
    2023-07-05
    404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可以直接离婚而无需诉讼?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家暴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吗一方家暴另一方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一方有家暴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并且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
    2023-07-03
    103人看过
  • 法院哪些情况能直接认定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一、员工下班时间猝死公司怎么赔偿员工下班时间猝死公司不给与赔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与赔偿: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视同工伤有哪些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视同工
    2023-04-05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是人身伤害损失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7
      全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生活费 13、抚慰金
    • 哪些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2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适用于中断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进行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工伤赔偿能否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流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工伤赔偿不能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
    • 工伤半死工伤能直接告人身损害赔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可以直接告人身损害赔偿。按现行的规定,如果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是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的,这两个并不冲突的,不过医疗费的部分,不可以双重享受的。
    • 工伤事故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起诉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
      工伤事故不可以直接以人身损害来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按人身损害赔偿直接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