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忽视的五个问题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13:33 67 人看过

一、公司在合同管理中容易忽视的五个问题是什么呢?

(一)合同主体失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适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实践中主要应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二)文字表述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容易引起和制造合同争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三)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确定主文本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四)变更合同不及时

由于情势变化,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五)合法权利不行使

我国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如: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二、合同管理流程

合同行为及管理流程概述:(一)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二)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由业务经办人发起,由其负责提出或起草合同草案,同时对该合同行为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然后交由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公司法律顾问或法务主管分别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综合上述意见,确认合同的最终文本。(三)经负责人确认的合同文本,根据具体情况,由业务经办人提交给合同对方,或由公司领导签署;合同文本提交对方后,对方若有修改,一般应视为新的合同,需按上述流程重新审核。(四)最终未签署的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决定留用或返归业务经办人。已签署的合同,应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存档管理;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依照已生效的合同,严格执行,完成公司业务。

三、公司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总经办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核;

2、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后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文章
  • 部门预算执行中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作者:谢建宏贺…2010-5-189:19:06来源:华蓥市审计局通过近几年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我们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不容忽视,应加以关注和重视:一、采用多种手段截留应下拨资金。一是资金管理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以目标管理、达标考核等多种理由截留应下拨资金挪作己用。二是用专项资金直接冲抵应下拨的日常经费进行截留。二、以借代收。单位以借款形式将乱收费项目挂入往来中,长期借用不归还,隐瞒其乱收费行为。三、以租代购。单位以合约租车名义长期租用外部车辆,支付昂贵的租车费,以掩饰实际购车目的。四、资金挪用形式翻新。一是先将专项资金拨出,又以质量保证金等形式收回,长期列入往来中直接侵占;二是年终将各种收支科目一并转入“结余”科目进行对冲,不作专项结转,混淆视听,达到掩盖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目的。
    2023-04-24
    150人看过
  • 二手房合同中容易被忽视的事项
    二手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为自然人,主体适格。签合同时,要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以及行为能力;2、签合同时,要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3、双方当事人要确认合同的履行方式、交付方式、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赔偿计算、以及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事项。二手房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一)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
    2023-07-03
    306人看过
  • 哪五个错误容易被企业主忽视
    对于合伙企业,有些合伙人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不够,错误地把合伙企业看作是一个建立和经营的企业,不知道企业的性质与自己财产的关系,事实上,合伙人本身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将涉及自己的个人财产。如甲、乙、丙三方合伙企业破产时,需要以个人财产清偿企业债务。甲乙双方虽已按合同约定清偿分摊的债务,但无个人财产清偿企业债务的,仍有义务以个人财产清偿甲、乙双方分摊的合伙债务,乙方有追索权新《公司法》实施以来,“一人公司”等中小企业逐渐增多。一些投资者错误地认为,他们设立和经营的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实际上是一家独资公司。公司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财产、个人财产相混淆。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导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和有限责任保护的丧失。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成立时仍以股东的个人财产为追索权,一些企业家为了体现
    2023-05-07
    223人看过
  • 基金网上交易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当排队买基金变得司空见惯时,基金网上交易凭借其操作便捷、无需排队及费率优惠等优点,逐渐成为基民们购买基金的新渠道。然而,在基金网上交易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安全性也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目前基金公司的客户已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规模不相上下,但相比较银行对网上银行的投入,基金公司的投入要少得多,软硬件上都不能和银行相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网上交易额猛涨随着今年以来基金热持续升温,银行这一基金销售的主渠道却受到很多投资者诟病。去银行网点办理手续,路上耽误时间不说,而且进了银行还要饱受排队之苦。早上7点就跑去排队,结果十分钟新基金就卖完了,等了半天还没买到。一些投资者发出这样的抱怨。而基金网上销售由于具有操作便捷、无需排队及费率优惠等优点,正逐渐受到基民尤其是年轻基民的青睐。据统计,在我国56家基金公司里,目前有46家开办了网上交易业务。在过去的两年中,基金行业的网上直销每年都以超过200%的速度
    2023-06-06
    172人看过
  • 贪污问题不容忽视
    一般情况下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非常多,若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就构成了贪污罪,但是,嫌疑人之前因为贪污受过行政处分的,或者将贪污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就构成了犯罪。如何根据贪污罪认定贪污罪要具备哪些条件贪污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
    2023-07-07
    112人看过
  • 拟IPO的三板企业容易忽视的四个冷门致命问题
    四个冷门致命问题1、主要经营一种业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例如某拟IPO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A、B、C三种,且三种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0%、40%和20%,这种情况在新三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冲刺创业板,那就麻烦了:很明显,这不是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有人会说,既然创业板有这要求,那我冲刺中小板或者主板啊。虽然中小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明确提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但是目前很多拟IPO的新三板企业的体量恐怕是难以达到主板和中小板的潜在要求。50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上市当年统计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的均值是拟IPO企业最近两年(2014、2015)累计净利润的1.2
    2023-04-23
    233人看过
  • 签订装修合同容易忽略的问题有哪些
    一、签订装修合同容易忽略的问题有哪些签订装修合同容易忽略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合同主体是否明晰;2.书面文件是否齐全;3.增减项是否加入合同;4.争议解决办法是否约定。二、装饰装修合同违约应当怎样进行赔偿装饰装修合同违约进行赔偿的方式是,可以根据损失来获得赔偿,但赔偿金额是不能过高,必须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损害赔偿也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三、装修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装修合同订立的构成要件包括: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
    2023-04-30
    226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要小心哪些易忽视的问题
    第一,合同中有没有包含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购房者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所以买房时看到的只是图纸。建成后,外墙是什么材料是么颜色,内墙是纸筋灰还是已经刷好涂料等,如果只是凭借开发商的口头一说是难以成为买卖双方约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的。房屋建成后的面积与图纸面积往往也会存在一些出入。前者比后者大,需要购房者补钱还好说;如果是后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没有关于房屋建成面积的规定,让开发商往回退钱就很麻烦了。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装修标准,很可能到购房者接收入住的时候收到的只是一个空壳子。第二,合同中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一般来说,凡是出售公寓小区或别墅小区的住房,开发商都会许诺若干配套设施,比如说健身俱乐部、网球场地、游泳池等等。但是如果楼盘出售情况不好,这些配套设施很容易就会变得“遥遥无期”。一旦合同中没有包含对于这种情况有效的制约条款,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
    2023-06-15
    474人看过
  • 二手房合同中不容忽视的是什么环节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不容忽视的一点。了解房屋出卖人的具体情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应首先了解房屋所有人或出卖人的具体情况、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确定出卖人的身份,防止欺诈。此外,还要了解房产中是否存在共有人,以免日后发生共有人纠纷。房屋价款的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二手房交易的房价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因此房屋价款、首付金额、余款、交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具体内容应当在合同中写明。余款的交付期限应按房地产转让的期限支付,因此转让期限和转让程序应事先与出卖人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明。二手房交房的相关问题涉及二手房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明确交房的时间和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以及买卖双方的协调。此外,房地产交付时,合同还应当注明房屋的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房时间和成本分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限之一。如果定义不明确,将来可能会引起麻烦甚至纠纷。为了
    2023-05-08
    209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容易忽略哪些问题
    由于工资、薪金包含的内容较多,需要考虑的点也较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计算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难以面面俱到。因此,笔者对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容易忽视的几点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企业财务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所帮助。1.人人有份的实物福利。逢年过节企业发放的现金福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务人员都能够准确把握并及时代扣代缴。但在节日、职工生日等情形下发放的人人有份的实物福利,实际上也应当并入员工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
    2023-05-05
    421人看过
  • 刑讯逼供: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强制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依法从重处罚。本罪的主体是殊主体,即司法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犯罪活动。构成这一主体要件的司法人员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的怎么处罚?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3、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023-07-03
    242人看过
  • 警惕非法行医: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非法行医罪之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
    2023-07-11
    156人看过
  • 会计师容易忽视的常识是什么
    1、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文件原件可以不加盖公章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由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证件原件,故未加盖公章。如: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一般不加盖公章。2。如何使用原始凭证拆分单?当一张原始凭证所列费用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原始凭证拆分单应由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下发给其他应承担费用的单位。接收原始凭证拆分单的单位将拆分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3。什么样的记账凭证不能附原始凭证?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有两个例外:1。结账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4。复制的原始凭证能否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按照规定,复制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遗失的,按照本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如何把握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规范中对记账凭证装订厚度没
    2023-05-08
    130人看过
  • 七大潜在租房问题千万不容忽视
    ■提醒一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特别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租房爸爸”提醒广大租房者,租房切勿贪便宜因小失大,花费少许佣金费用委托那些正规大型的房产中介找房,才能保证租房者最终交易的快捷与安全。■提醒二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产权。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提醒三清点屋内家电、家
    2023-06-10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户口,写明户口是否迁出,以及违约责任; 二、子女姓氏,可以对是否同意另一方变更子女姓氏进行约定; 三、夫妻之间补偿,抚育子女,照料老人较多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四、抚养费,建议明确每月的生活费数额,并约定按照具体的比例逐年递增; 五、婚内协议和离婚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 签订装修合同容易忽略的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
    • 合同管理中的8个必须是哪些?合同管理中注意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6
      合同管理中的8个必须是: 1、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必须要选择靠谱的伙伴 3、必须有规范的合同文本 4、必须有完备的基础资料 5、必须明确责权利险统一 6、必须严格控制应收款项 7、必须约定明确违约责任 8、必须明确诉讼管辖地点 4、必须有完备的基础资料
    • 签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
      签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二、明确写入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 三、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五、明确装修标准。
    • 拆迁置换回迁有什么容易忽略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8
      1、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 2、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