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服务合同内容包括居间人的权利和居间人的义务。
居间人的权利: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方法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方法如下:
1.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单方解除。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
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n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有哪些内容
212人看过
-
买卖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买卖居间合同有哪些内容?
28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居间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442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赔偿责任包含哪些内容
393人看过
-
工程居间协议合同范本中有哪些内容?
158人看过
-
居间合同通常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473人看过
-
融资居间合同合法吗?有哪些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8根据规定融资居间合同合法吗标准如下:融资居间合同,也属于居间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因此,首先,居间人可以是自然人(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行);其次,居间人的酬金是可以自行约定的。不违反法律。
-
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签订居间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居间合同行为常见于房地产行业的商品房销售(一手房)业务、存量房买卖(二手房)业务、房屋租赁业务,这几类居间合同的签署往往由房屋中介公司提供固定合同模板。那么居间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签订居间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居间合同解释是哪些意思?有哪些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7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
合同中的居间纠纷包括哪些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居间合同纠纷的表现行为主要包括: 1、委托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的; 2、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的; 3、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
-
居间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居间合同效力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居间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合同名称、合同签约方、自愿立约条款、目的条款、标的物、权利条款、义务条款。 居间合同的特点如下: 1、居间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4、居间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5、居间合同的居间报酬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