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中,公民、法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6:02:04 272 人看过

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对违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卫生、计量、海关、出入境等,涉及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直接关系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同时,行政机关的管理具有强制性,它代表国家的意志,它单方面的意志表示,就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条件遵守或者必须履行。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手段,促使他们遵守或者履行。行政机关的权力所具有的广泛性和强制性,对于维护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全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正因为行政机关的权力具有广泛性和强制性,如果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时带有主观性、随意性,就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直是我国立法时尤为重视的,行政处罚法更是如此。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申辩权和陈述权。任何权力必须公正行使,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必须听取他的意见,这是现代法制的一个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被处罚的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辩权和陈述权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行政处罚法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具备哪些条件
    1、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有何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质询、审查应当书面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询问、审查应当形成笔录。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预先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移送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撤回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适用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
    2023-05-02
    387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在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一、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如何处罚1.初次违法,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处警告。2.再次违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多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或者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2)经公安机关制止,不听劝阻的。(3)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行为人是在
    2023-04-06
    106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有:1、知情权;2、陈述和申辩权;3、要求举行听证权;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5、请求赔偿权。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是否有时间限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因此,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作出并送达当事人。二、有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23-04-01
    31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错如何变更,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有错如何变更行政处罚有错误时,被处罚人可以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1、知情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前,烟草专卖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做错了什么事,违反了什么法律,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为什么要这样处罚。告知是为了给当事人一个申辩的机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途径。如果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就不能成立。当事人只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明明白白,才能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并认识和改正错误。2、确认权当事人有权确认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023-04-18
    119人看过
  • 2024年人民法院有行政处罚权吗
    一、人民法院有行政处罚权吗法院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撤销行政执法权产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法院、检察院的权利大于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只有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
    2024-01-21
    10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权限的规定
    行政处罚权限如下: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按照本
    2023-07-11
    420人看过
  • 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民事有哪些行政处罚
    一、公民个人信息受侵犯民事有哪些行政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
    2023-06-15
    401人看过
  • 抵押权人在民法典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抵押权人在民法典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1.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权。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于后手抵押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受偿。2.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权人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等。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2.法律角色不同: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抵押担保中,抵押人的确定应当以抵押合同为标准,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就是抵押人。而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
    2024-01-03
    463人看过
  • 当事人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主体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一、环保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简易程序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在环境行政处罚中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二是有法定依据。三是罚款数额较小或者是警告处罚。(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它是环境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所应经过的正常的基本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相对严格、完整,适用最为广泛。其主要步骤如下:1、立案。立案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材料和自己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需要给予环境行政违法人行政处罚,并决定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
    2023-02-17
    325人看过
  • 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3)公民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4)公民有自学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下列合法权益:(1)依法生育的权利;(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权利和平等的权利;(7)公民实行
    2023-04-23
    41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中有哪些轻微处罚的方式?
    主动消除或减轻非法行为的有害后果;在他人胁迫下做出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只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当事人就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有时法律也不是死板的。行政处罚法中从轻从重怎么界定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等,而对从重处罚的情节没有作出规定,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有较严重后果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
    2023-07-02
    379人看过
  • 被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公民的政治权利?
    有选举权,行政处罚不受影响。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普遍的。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逮捕期间有没有选举权逮捕期间有选举权。我国的选举制度的特点如下:1、平等性。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还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这些规定,既保证了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又使得任何人都不能在选举上享有特权。同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名额,按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原则进行分配,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和各地区之间的平等;2、广泛性。目前,我国有99.97%的18岁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
    2023-07-04
    290人看过
  • 中国公民在出境入境时有哪些权利
    中国公民在出境入境方面的合法权益有:1、依法出境入境的权利;2、依法申请办理护照、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权利;3、享受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的权利。一、办理签证办出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签证办出国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准备户口簿;2、身份证或者是其它的户籍证明;3、工作证或者退休证;4、出境事项相关的相应材料以及介绍信。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二、现在有案底的人还能出国吗?有案底的人一般是可以出国的,但如果有以下情形,不准出境: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3.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等。三、福州异地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福州异地办理护照材料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护照材料一样。申请人持有效
    2023-06-27
    379人看过
  • 行政法当中什么是行政处罚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指设定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尤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或者适用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的总则中,或者贯穿法律的全文。1、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处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即公正的原则
    2023-06-02
    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中公民的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9
      1、知情权。《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对自己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向处罚机关询问。 2、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
    • 行政处罚机关有哪些权利,行政处罚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有哪些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行政处罚机关的权利:1、询问当事人和证人;2、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方法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专利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3、检查与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物品,必要时可以予以封存;4、调查与冒充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5、查阅、复制与冒充专利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机关的义务:1、持证执法;
    • 行政告状中民事权利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0
      起诉状由原告写,如不会写,可委托律师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
    • 刑法中有哪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03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刑法规定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行为的刑法规定有: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他人名誉、人格的犯罪。 6、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借
    • 按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人物有哪些权利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9
      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及提请复议和诉讼权等。人们因为涉嫌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比较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不服,可以提出复议,或者直接发起行政诉讼。对于处罚的依据当事人有知情权,可以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