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索赔能否得到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0:23:07 95 人看过

1、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和解

行政诉讼期间不能和解。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前90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现行法律,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前90日)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三条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驳回或者认定工伤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工伤行政诉讼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对工伤行政复议不服或者对工伤行政诉讼不服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起诉书及其副本。

因工伤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原告为个人的,应当载明姓名、年龄、职业、住所等个人基本情况。原告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该企业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被告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四)诉讼的年、月、日。

应当指出的是,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书副本。

2。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驳回的证明文件。

工伤行政诉讼提起前,应当进行行政复议。因此,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有关部门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驳回决定书。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事故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或者职业病鉴定证明)等。

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解决索赔问题?工伤认定仍处于行政诉讼过程中,因此自然无法获得索赔。只有在诉讼确认为工伤后,才能争取索赔。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中,我们该如何自救?想为自己的权益而战的人可以向律师求助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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