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9:32:21 346 人看过

依据有关规定,看守所对没有收押凭证的,不予收押。此外,应当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最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一、乙肝患者可以羁押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予收押。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血液检测单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但无肝炎症状和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传染,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不属于急性传染病人员,依法应当拘押的,看守所应予收押。

二、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视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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