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5:20:49 160 人看过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出卖人为夫妻一方,转让房屋行为符合受让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处分权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为由对抗受让人。

此种情形多发生在,存在多个共有人或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让人在购买时,已尽到适当审查义务的,已核实房产证登记名称与出卖人名称相符的,不应或不能发现房屋存在共有事实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保护受让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是拿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那么一方隐瞒另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能会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益,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过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那么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赠与合同将属于无效。一、男人给小三的钱,原配有权追回吗原配有权追回男人送小三的钱。1、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要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对共同财产行使使用、处分等权利;2、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共同财产;3、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把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在返还财产的范围上,应综合考虑“第三者”的主观善恶。如果“第三者”是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物,其主观是善意的,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已不存在的利益可不予返还,即善意“
    2023-03-06
    387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可以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8-08
    288人看过
  • 共有房产中一方违法擅自处置房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卖房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的时候,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进行签字,只有一方的签字的是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是很被动的,卖方如果想要违约的话完全可以用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房子如何继承一方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归在世者,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用于继承。用于继承的一半房产:如果死者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按遗嘱或协议处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走法定继承,由在世一方和死者的所有子女、死者死亡时还在世的死者父母共同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2023-07-01
    43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他人,如何处理?
    丈夫赠与情人的钱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如果丈夫赠与情人的钱是其个人财产的,则妻子不能要求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第三者的钱可以追回吗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另一方有权追回。婚内赠与第三者财物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与尊重的义务,因此这种赠与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8-13
    222人看过
  • 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无效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无效吗1、夫妻共有财产个人擅自处分是效力待定的,需要等另一方进行追认。夫妻共有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共同共有,处分共有财产时需要共有人共同同意才有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二、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怎么办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处理行为,但受让人善意取得的除外;2、如果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
    2023-06-14
    6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第三人能善意取得吗?
    首先,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婚后购置,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李某未经任某同意,在夫妻关系恶化之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规定的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另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南某在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购买房产,无法认定其购买行为出于善意,故南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法院遂依法判决确认李某与南某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本案中南某购买案涉房产时,应当对案涉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基本的了解,在未作认真了解的情况下,仅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案涉房
    2023-05-06
    204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不可以追回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一、赠与小三追回期限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另一方权益受损,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将此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第三者是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进行追回,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二、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吗?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的标准: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
    2023-02-15
    497人看过
  • 擅自夫妻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擅自夫妻转移财产怎么处理擅自夫妻转移财产的处理是一般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才发现转移行为的,可以向基于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银行转账记录、取款凭证、存款凭条、对账单等,证明另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款项转入了自己的个人账户。2.房产证等不动产产权登记资料,证明另一方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等不动产变更到了自己的名下。3.股票交易明细或对账单,证明另一方通过证券公司将其持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股票卖出并将资金转入了
    2023-11-12
    322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房产如何办
    一、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房产如何办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房产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
    2024-01-30
    490人看过
  • 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妻子可主张丈夫行为无效吗?
    1、丈夫擅自售房,妻子主张返还获支持陈某与韩某系夫妻关系,丈夫陈某向丁某借款,因无力偿还遂擅自与丁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自己购买但登记在妻子名下的自建商铺一间卖给丁某,但丁某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陈某不幸去世,妻子韩某以遗产继承的方式在房管局对该商铺办理了新的产权证。遂要求丁某返还房屋,丁某拒不归还。韩某将丁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商铺系陈某与韩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应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陈某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给丁某,且未提供韩某同意对该共有房产进行处分的书面意见或授权陈某对该房产进行处分的委托手续,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事后韩某对案涉房屋的出售亦拒绝予以追认,故本院对该份《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定。虽然丁某购买店铺时系善意购买并支付了合理价格,但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故对韩某要求丁某返还该商铺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丁某由此遭受的损失
    2023-03-19
    415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屋的情况
    当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成员同意而擅自处置共有物业时,其他成员有权请求就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一)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或浪费家庭共有财产,或故意制造假债侵犯对方权益等严重影响家庭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当家庭中有一方承担起了基本的扶养责任,如对年迈父母、未成年子女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配偶进行照顾,然而在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或者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医药费用支持时。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或浪费家庭共有财产,或者试图通过制造假债务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一方,应在离婚时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受到惩罚,酌情给予少分或不分的处罚。离婚后,如果发现仍存在以上的违法行为,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以求能够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
    2024-08-05
    47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后果
    一、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置后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追究的话,可以依法起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处理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私自处理的属于不当或侵权行为,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权益的,可以维权,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3-05-06
    112人看过
  • 丈夫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应对?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
    2023-07-15
    121人看过
  •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处理
    一、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如何处理1、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其余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善意第三人可以获得房屋。房屋共有人才权利是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
    2023-06-12
    31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房产处分给另一方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7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房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擅自买卖夫妻共有房产,怎样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5-06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买卖房屋的,构成了房屋的无权处分,如果没有得到另一方的追认,该房屋买卖的行为无效。当为了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还需考虑第三人的情形。 1、其买卖的房屋的产权证上是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不知情的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房屋属于卖方所有,卖方拥有该房屋的处分权,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方是知情的,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上一方擅自处分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地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该财产。 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不支持追回。如果第三人在购买该房产时明知出卖人无权处分,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出卖人配偶有权追回。 我国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无论无权处分人是否交付房屋或受让人是否支付价款,受让人只要不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就无法善意取得房地产。
    •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财产,可以分割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3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出卖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在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时另一方可否主张赔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9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